回收黃金怎么避免收到贓物_不知道小偷偷來黃金回收了怎么辦?
特邀律師
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贓物,是沒有法律責任的。
民法保護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也就是說如果第二人侵犯了第一人的權利(比如占有了他的財產),用來和第三人交易,只要第三人不知情,那么交易就是有效的,被侵犯權利的人只能向侵權人索賠,無權要求第三人退還。當然,最好小心一點為好,如果法官推定你應當知情的話,也是要負責的……一般來說這種事很難避免的吧,偷了東西賣和私人賣自己的首飾根本沒法區分。上報給公安局,由警察來解決這些贓物。要提供小偷在你那里回收的證據以免被當成嫌疑人
不用上報公安局。他們只是用來登記一下貨物的來源信息防止收到贓物。一般正規的回收公司都會替客戶保密這些資料,要把黃金賣掉最好還是找信譽好的正規回收公司。
如果沒有合理審查出賣人所售黃金的合法來源,或以明顯不合理價格進行收購的,屬于知道或應當知道是盜竊所得黃金而仍進行收購的,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要承擔刑事責任,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不構成,要擔小部分責任,程序走的不全。可以和對方和解,和解你肯定不吃虧。對方有義務保管好自己自己的貴重物品,幸好是自己孩子偷的。還找的到,要是別人就不好說了。對方也得教育自己的孩子,要是偷別人的是有負法律責任要坐牢的。
這位頭條的朋友你好:黃金一直以來都是財富的象征。遠到古代皇宮貴族,下到黎民百姓,無不視金銀為財寶。現在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黃金首飾也越來走入到尋常百姓的家中,但是有些朋友在生活中會遇到一些資金周轉比較緊張的情況,這個時候黃金由于其保值的功能比較強大,而且它變現的能力非常的強,比很多商品很多物品變現能力都會強很多,而且黃金是世界是各個國家各個地區都認可的,具有貨幣屬性的金屬。
如果想把自己的黃金首飾變成現金,可以有以下兩種方式。
據我所知,絕大多數的銀行是不回收舊黃金首飾的。
一、你可以找到當初購買首飾的金店或者其他金店回收黃金。這一般需要你提供原始的購物憑證。因為很多金店要從自身的風險考慮。我所說的風險倒不是黃金真假的風險,因為黃金的真假在金店鑒定這一塊基本都不是問題,主要是金店擔心首飾來路的問題,害怕承擔銷贓風險。這個你應該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