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可以立給外人嗎_老人立了遺囑給外人子女還有繼承權么?
特邀律師
看了你們提的這個問題,我覺得很好笑!我不知道你們是腦殘啊還是缺少法律知識?老人無兒無女,無老伴。自己的財產無支配權?一句實話,就是你們這些親戚想占有老人的財產。眼饞沒有用,如果你們平常多照顧老人,把他當親爹一樣孝敬,他怎能把財產白白便宜了別人!總之,你們即不想付出,又想占有老人的財產,就是癡心妄想。我真為你們這些三觀不正的親戚汗顏!醒醒吧!
老人立遺囑,把個人財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只要遺贈是合法的,子女就不能繼承遺產了。 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依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根據遺囑優先的原則,老人按繼承法規定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他人是合法的,應當遵循遺贈,子女就不能行使繼承權了。
1.遺產可以留給繼承人以外的人,稱為“遺贈”。
2.立遺贈最好能找第三方見證,確定執行人,因為百年之后,繼承人有可能以遺贈有假出來爭繼承權,到時無法順利繼承。
3.目前實踐來看,建議帶齊資料到當地公證處辦理相關遺贈業務比較妥當。
子女都還在,老人是可以立遺囑將財產給別人。表示遺囑人真實意思的遺囑成立后,生效時間為遺囑人死亡時。 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古怪的父母遇到了不孝的兒孫,很難說有沒有效,請個能攪善變的律師問一下
這種情況我們村里也有一個,他母親和兒子關系不好,把財產農田都送給小女兒,無論怎么調解,他死不同意跟兒子,他兒子還是拿國家工資的人,沒辦法,兒子只好通過扣合同,母親跟妹妹,雙方簽字,這樣法律保護了他的母親,同時已保護了他的兒子。你的母親,立遺囑跟了別人,你必須申請有關部門,表示同意并扣合同簽字,你母親的贍仰責任就歸那個親戚(遇著這樣的母親,辦脫離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