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行為和過失行為_疏忽大意的過失與意外事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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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與疏忽大意的過失既相似但又有本質區別。兩者相似之處在于,行為人都沒有預見到自己行為的結果。它們的本質區別在于,意外事件是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可能預見
意外事件與疏忽大意的過失既相似但又有本質區別。
兩者相似之處在于,行為人都沒有預見到自己行為的結果。
它們的本質區別在于,意外事件是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不可能預見、不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而疏忽大意的過失則是行為人對行為發生危害結果的可能性能夠預見、應當預見,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才沒有預見。這一區別也正說明了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而疏忽大意的過失卻是犯罪的根本原因。疏忽大意的過失與意外事件的界限,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因此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認識能力和當時的客觀情況來判斷行為人能否預見,從而正確區分意外事件和疏忽大意的過失具有重要的意義。
簡單的分析下,過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發生;主觀方面是由于過失,具體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 而意外事件則是指雖然客觀上造成了危害社會的結果,但不是出于行為人故意和過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不負刑事責任的情況。 空調外機掉落,顯然是所有人疏忽大意,沒有及時檢查外機的金屬構件的安全造成的,不應當屬于意外事件。
對過失的解答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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