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婚姻狀況可以寫未婚嗎_能不能把戶口本上的離異改成未婚?
特邀律師
無論結婚還是離婚,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那一欄都不會自動更改,除非你自己帶著相關證件去派出所更改,要不然派出所不管你的婚姻狀況有沒有變化的。因為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系統為準,而民政局的系統和公安局的系統不是自動同步的,所以即使拿了新的戶口本,只要沒有主動申請改變婚姻狀況,那么婚姻狀況那一欄還是跟老戶口本一致。所以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那一欄僅僅只能做一個參考,不一定準確。離婚后可以把“已婚”改為“離異”,不能改為“未婚”,再婚以后,可以把“離異”改為“已婚”,沒有“再婚”這個說法。
未婚就未婚啊,做人要誠實。如果改了離異,以后被別人知道了,不是更說不清了嗎?
首先不告知男方是極其不道德的,不管在那里辦登記,不管有沒有記錄已婚,都要通知婚姻登記處,并帶上離婚證,不然就是重婚,會判刑的。做人要誠實守信。
戶口本上寫未婚是可以離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擴展資料
離婚程序: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
參考資料
這個確實不好填,未婚吧,結過婚,但是要填家庭成員卻沒法填。但是沒有離婚那個選項。不過我認為這是個人隱私,可填已婚,也可填未婚。因為我們找工作是為了工作,又不是找對象或者去婚介,并沒有欺騙公司的目的。再說,只要工作能力強離婚有不影響
婚姻登記處婚姻那一欄顯示的是離異,而且以后你生孩子的時候辦準生證的時候哪里也有個婚姻狀態,如果以前結婚離異了也是會顯示的。
其實不管怎么樣,如果那個男孩子是真心對你,是不會介意你有沒有離婚過,或者在結婚之前你就應該坦白,這樣也不至于以后為這個事情吵架。
很多人說二婚女人就是根草,其實不然,只要把自己經營的好,二婚女人就是個寶,比那些懵懂的女孩強太多了,因為她們會很多女孩子不會的事,還更會理解和照顧別人。所以,不要覺得自己是二婚而掉價,只有自己覺得自己是最好的,那一切都是最好的。
加油哦,祝你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