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告兒女不給撫養費_如果離婚了就算起訴對方都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善良的人會有福報
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小孩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你們的小孩最初起名跟父姓,現因離婚父親不給扶養費你想把小孩的姓由父姓改為隨母姓,這也需要文母雙方協商書面同意并到當地公安局父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才行。
至于父親不給小孩扶養費,你可以帶上小孩找到他進行交流、溝通。人非草木熟能無情,父子連心,父親一般都會看在小孩的面子上自覺地、自愿地給扶養費的;如果小孩父親目前確實遇到了經濟困難,希望你也大度點,暫緩一下,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共同協商緩到什么時間給,或者讓他打個欠條也行的。我想,天底下絕大多數父親都不愿拖欠扶養費的;如果協商不成,小孩父親的確是有能力而故意不給扶養費,這時可以以小孩的名義到法院去起訴他,訴訟要求給扶養費。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父母離婚,孩子跟誰生活,主要是看孩子的意愿,法院會依據相關法律做出判決,一般情況下,男孩跟父親,女孩跟母親生活比較方便些。至于,生活費從法律上講,不是誰想給或者誰不愿給的問題,法院會在離婚判決書上明確標注。當然,作為父親,連撫養費都不想給,覺得心安嗎?將來怎樣面對孩子!這人品,你母親跟他離婚沒錯。
不要太天真了,前夫為啥不給撫養費,因為不管給不給都改變不了他是孩子父親的事實,法律上規定有血緣關系的父子是不能解除的,而且將來孩子是必須贍養他的,這是強制性條款,無法變通。
因此才有那么多不愿意扶養孩子的渣父母,反正給不給錢都有人養老,為啥要給呢,你要斷絕父子關系的想法行不通,要撫養費的道路困難重重啊。
但還是得要,不要的話等于主動放棄,將來人家會說不是我不給,是你不要,有些人就是這么不要臉,因此必須要,不惜起訴,至少留下證據給孩子長大以后看,看看這渣爹是什么德行。。
在討要撫養費方面,我個人倒是有點經驗,你跟他說沒用的時候,要付諸行動,不然他總覺得你只是在威脅他而已,每個人都有軟肋,找到他在意的地方對付,比如我前夫就特別愛面子,有一陣他“忘記”給撫養費還換了手機號碼,我就做出一副要到他公司鬧事的姿勢(實際上就是打了個電話倒他公司人力資源辦公室找人,當然人家不給找,但前妻找前夫討要撫養費這種八卦傳播開了),第二天他就主動聯系我把錢給了。后來他還在朋友面前說我要對付他云云,我是打算對付他,想好了一系列方案,可我這才剛開始呢他就降了,真沒勁。
討要撫養費是正當行為,不要不好意思,也不要心慈手軟,反正以后贍養責任逃避不了,為啥要便宜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