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再犯怎么判_如果有前科判刑怎么判?
特邀律師
如果有前科,犯罪后不超過五年,屬于累犯。對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能判緩刑。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其他的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構成累犯的應從輕處罰、不適用緩刑;如果不構成累犯,只有犯罪前科,一般不影響量刑。
有前科重新犯罪是否可以判緩刑,要看該前科是否構成累犯,如果構成累犯不可以判緩刑,如果不構成累犯要看是否達到能判緩刑的條件,如果達到可以判緩刑,如果未達到也不可以判緩刑。還要看重新犯的罪名是什么,上述指得是其他罪名,如果重新犯的罪名是危害國家安全罪,一定構成累犯,不可以判緩刑。
有前科,即有刑事犯罪記錄。再犯事,如果是刑事犯罪,在法律上稱之為累犯。 一、累犯: 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被判處一定的刑罰之罪的罪犯。 二、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前后兩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 2、特殊累犯:只要曾犯危害國家安全全罪和恐怖活動犯罪或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任何時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視為累犯。 三、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1、對于所有累犯,均應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2、對于累犯,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 3、對于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在行政處罰時,也應當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