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傳喚會不會被拘留_取保候審期滿被傳訊會被拘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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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為了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公安司法機關是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適用取保候審、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的。為了調查案件,下面,華律網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取保候審后,檢察院傳訊一般是核實案情,履行告知義務,說明案件可能會在近期向法院起訴。
取保候審的義務: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法定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即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即不得離開本人居住地周圍的一定區域,“市”,是指縣級市,不設區的市,不是指地級市、設區的市。
這就是說,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需要離開自己所居住的區域到外地去,只有經過公安機關的批準,才能離開,否則便是違反了規定。此外,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公安機關在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這主要是考慮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沒有終結以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隨時都有可能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訊問,核實證據,對案件開庭審理等等。
為了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規定被取保候審人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是非常必要的。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機關采用傳訊方式通知他們到案。被取保候審人在接到傳訊后應當及時到案,才能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被取保候審人不得以口頭、書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脅、恫嚇、引誘、收買證人不要作證或者不要誠實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審人不得利用自己未被羈押的便利條件與其他同案犯建立攻守同盟,統一口徑,或者隱匿、銷毀、偽造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上述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首先沒收保證金,然后根據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對于違法情節較輕,不需逮捕,允許再次取保候審的,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或者提出保證人;對于違反規定情節嚴重,不允許再取保候審的,應當采取監視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將保證金退還本人。
取保候審期限被傳訊會被拘留嗎?
不一定會被拘留。
- 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接到被害人的報案,經審查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立案偵查,調查取證,確定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抓獲犯罪嫌疑人后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 強制措施分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五種。取保候審適用于較輕微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審沒有社會危險性,沒有逮捕必要的案件。取保候審最長期限12個月。取保候審期滿應當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也可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檢察院將案件起訴至法院后,檢察院仍然可以決定為被告人辦理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相互變更。取保候審期間可以變更為刑事拘留,逮捕,拘留,逮捕也可以變更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 題主問取保候審期滿是否會被拘留,不好確實,如果案件發生變化,發現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情節更加嚴重,或者發現新的犯罪事實,有可能刑事拘留或者決定逮捕。
- 在沒有出現新的犯罪事實或者加重情節的情況下,一般不會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期滿,案件未偵查終結,或者案件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移送至法院審理環節,案件尚未處理終結,會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或者變更為監視居住。
以前也回答過類似問題。
簡單明了地說:取保候審只是刑事強制措施的手段之一,而不代表案件審查終結更不代表定罪量刑。之所以采取取保候審可能是因為偵查機關所掌握的證據尚不充分無法進入下一訴訟階段,但是辦案時限又臨近屆滿,就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按照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期限為一年,在一年當中,偵查機關并不是停止調查,如果發現足以定罪的新證據或者被取保候審人員再犯新罪的話,偵查機關都會對被取保人改變強制措施。
那么,在取保候審期間,公安機關再次傳喚被取保人,可能有以下幾個情況:
一是,可能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了新的證據,使案件有了進展,公安機關自身或是公安機關在提請檢察院后,有了新的決定,將嫌疑人傳喚至公安機關后,會對嫌疑人改變強制措施,可能是執行逮捕,可能是該為監視居住。
二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公安機關并不停止對案件偵查,那么在此期間,公安機關會傳喚嫌疑人進行訊問等偵查工作,工作完畢后,如無其他變化嫌疑人可以回居住地。
三是,取保候審期限一年,期限屆滿前,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工作沒有新的證據證實嫌疑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故傳喚嫌疑人到公安機關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恢復正常。
以上只是幾種可能性,具體的情況還是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但是,無論是什么情況,被取保候審人員必須做到“隨傳隨到”,無正當理由不能出現傳喚不到案的情況,否則,無論是什么案件情節,都要依法改變強制措施,得不償失。
編輯
不會被拘留,取保候審是指檢察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出庭作保證或者出庭作保證的強制措施。如果在獲得保證期間沒有違反被保證的未決審判規定,派出所的傳票屬于日常事務,以了解最近的情況。因此,不會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