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含義用途及種類_民事訴訟法是指什么?
特邀律師
民事訴訟法的效力就是指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范圍,具體說就是這一法律對什么事,對什么人,在什么時間、空間范圍內適用。 對事的效力 對事的效力是指哪些案件的審理應該適用民事訴訟法。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首先從主體上,明確了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的爭議,也就是說,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適用民事訴訟法。其次,從訴訟標的上,是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訴訟,適用民事訴訟法。所謂財產關系是指具有經濟內容的社會關系;所謂人身關系是指與人的身份有密切關系的社會關系。根據上述規定,應當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的民事案件可以概括為:
①由民法、婚姻法調整的民事法律關系所產生的民事案件。如財產權益糾紛、債務糾紛、婚姻糾紛、繼承糾紛等。
②由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社會關系所產生的經濟糾紛,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審理的經濟案件。
③由勞動法調整的勞動社會關系所產生的勞動爭議,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
④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審理的其他案件。這主要指的是按特別程序審理的那幾種案件。 對人的效力 對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訴訟法適用于解決哪些人之間發生的案件。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4條的規定,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的人,無論是中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的企業、組織,都必須遵循我國的民事訴訟法。 空間效力 空間效力是指民事訴訟法適用的空間范圍。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的民事訴訟,都適用本法。這就是說,基于國家主權,我國的民事訴訟法在我國的一切領域內發生效力。所謂一切領域,包括領土、領海、領空以及領土延伸的范圍。 時間效力 時間效力是指民事訴訟法的有效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1991年4月9日通過,并予公布,同時該法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因而,《民事訴訟法》從1991年4月9日起生效。
調整民事訴訟活動和民事訴訟關系的法律規范。審判機關解決民事糾紛,必須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它通過對法院審判活動、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法院和訴訟參與人之間訴訟關系的調整,保證了民事訴訟合法進行。在形式意義上,民事訴訟法單指民事訴訟法典,即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頒布的關于民事訴訟的專門法律,如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在實質意義上,民事訴訟法泛指一切有關民事訴訟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包括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民事訴訟程序的規定。
第一,民事訴訟 ,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全體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系。
民事訴訟有如下特征:民事訴訟是以司法方式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由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解決民事爭議。它既不同于群眾自治組織性質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也不同于由民間性質的仲裁委員會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第二,民事訴訟法,指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關于調整民事訴訟活動,確定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
民事訴訟法有狹義與廣義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訴訟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后者是指民事訴訟法典以外的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中有關民事訴訟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和《民法典》屬于不同性質的法律。
《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簡單說就是一個民事案件從立案、審理、判決、執行等的整個訴訟過程中,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審判人員、司法鑒定人員及其他輔助人員都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執行的一部法律。
《民法典》是實體法,簡單說,民法典是調整民事活動過程中的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分為七編,分別為總則、合同、物權、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
中國目前還沒有生效的民法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進行了審議,《民法典》有望在于2020年3月通過。《民法典》一旦通過,我國的多部法律將同時廢止,包括《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民法通則》。
在民事訴訟中,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運用實體法做出的判決是合法的判決。如果在民事審判過程中,出現程序違法的情形,那么該判決因程序違法會被撤銷。
調整民事訴訟活動和民事訴訟關 系的法律規范。審判機關解決民事糾
紛,必須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它通過對法院審判活動、當事人和其 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法院和訴訟參與人之間訴訟關系的調整,保證 了民事訴訟合法進行。在形式意義上,
民事訴訟法單指民事訴訟法典,即國 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頒布的關于民事 訴的專門法律,如1991年4月9日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法》;在實質意義上,民事訴訟法泛指 一切有關民事訴訟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包括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民 事訴訟程序的規定。
指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關于調整民事訴訟活動,確定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 民事訴訟法有狹義與廣義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訴訟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后者是指民事訴訟法典以外的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中有關民事訴訟的規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有關民事訴訟的解答、批復、意見等司法解釋性的文件,雖不同于法律規定,但對民事訴訟具有規范作用,而屬于廣義的民事訴訟法范圍。2011年11月,民訴法修正案(草案)公開征求民意,首次大修, QQ聊天記錄、微博私信都將可用作呈堂證供。
一、概念上的區別:《民法通則》是我國對民事活動(即指公民或者法人為了一定的目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行為)中一些共同性問題所作的法律規定,是民法體系中的一般法。《民事訴訟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關于調整民事訴訟活動,確定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
二、保障權利方面民法通則保障民事權利;民事訴訟法則是從訴訟程序上保障公民通過司法獲得救濟的權利。
三、所屬的法律分類不同。《民法通則》屬于實體法,《民事訴訟法》則屬于程序法。二者是形式和內容的關系。當然以上民法通則與民事訴訟法的區別絕不是二者區別的全貌,僅僅是一些較為明顯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是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