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利率是多少_民間借款利息多少受法律保護?
特邀律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有具體規定。根據該解釋,你有權把以前多還的利息折抵為本金。
《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對民間借貸借貸利率劃定了“兩線三區”(很重要、又很難理解偶。這是干貨)。
那么,什么是“兩線三區”呢?
一、兩線
“兩線”指的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護線和年利率36%的高利貸紅線。即約定利率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護。
對出借人起訴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司法保護的上限是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對于年利率24%至36%之間的利息,借款人已經支付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干預。
二、三區
1.司法保護區,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此時約定的利率合法有效,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2.無效區,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自然債務區,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間,法院對出借人起訴主張該區間部分利息的,不予保護,但是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司法不再干預,借款人抗辯要求返還或折抵該部分已支付利息的,法院同樣不予保護。
這表明了國家降低借貸利率的堅定決心。
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太高,全社會的債務負擔過重,房奴身上的負擔太重,這些都是現實社會中客觀存在的問題。
我個人覺得,國家已經清楚地看到這些問題,正在不斷努力降低借貸利率,給實體經濟減輕負擔,給全社會降低債務負擔,也是在給廣大購房者減負,維持房地產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最近這幾年,內外部經濟環境非常不好。貿易戰和疫情的發生,讓很多企業和個人遇到暫時失去收入來源,而債務卻仍舊需要按時償還,企業與個人的還債的壓力巨大。
現實社會中,有些行業的銀行貸款壞賬率已經高達5%以上,失信的個人數量也在與日俱增。降低借貸利率,就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就是在給他們減負。
在此之前,我們已經通過金融改革,廢棄基準利率,改成LPR報價利率,國家希望通過此舉,有效引導貸款利率逐步下行。這是在降低正規金融系統的融資成本。
此次,國家又出手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保護上限。國家的態度十分明顯,就是要降低民間的融資成本。
總之,我個人認為,國家降低借貸利率的決心是十分明顯而且堅定的,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LPR不斷走低也是可以預見的,廣大房貸者應該盡快去把房貸改成LPR。
同時那些希望房價崩盤的人,應該放棄幻想,理性看待房地產市場,不要幻想撿漏,如果有條件可以盡快入手買房。
年化36%是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
根據我們這么多年的法律實踐,民間借貸法律支持的最高利率為年化36%,即民間所說的單利“三分息”,按照出借時長來計算利息,而且只計算單利,不計復利。利息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不允許計入本金,也就是說不允許所謂的“利滾利”。
其他情況可能推高費率(非利率),法律也會支持
1)違約金:如借款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而違約金主觀以及客觀方面并非欺詐性質,可支持。
2)借條上約定的除利率外的其他費用,如:擔保費、信息費、中介費等,均不計入利率,也可被支持。
3)民間借貸中被質押物折損或出現其他問題導致出借人因此受到損失所產生的罰款,也可被支持。
在我看來,民間借貸這么多年一直都是存在的,有需求才會有存在的必要,這次調整是年化15.4%,也就是月息1.28%分的利息,十萬一個月利息也就是才1280,一年也就才15400元,當對方不還錢,通過打官司請律師,都不止15.4%的利息,那如果這樣的話很多人就不愿意借錢了,據我所知,現在小貸機構基本上要求也是很高的,而且放的金額也很小。其實會造成一種局面有錢人有資產,用資產去融資利息越低,額度也比較高,因為銀行寧愿多放一些貸款給優質客戶,也不愿意放一分錢給資質差的客戶!那這樣的話,很多人從工廠出來想創業,那你必須就要有資金哦,以前的話你自己有點資金,困難的時候還能貸些款臨時周轉一下,那以后這種臨時周轉都沒有了,那是不是個體戶,小微企業沒有資產的情況下是不是連掙扎得機會都沒有?誰都有應急得時候,當普通人因為家人生病急需用錢,怎么辦?反正我是不愿意借錢給朋友了,除非借了就不打算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