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保密協議的注意事項_保密協議會影響找工作嗎?
特邀律師
保密協議肯定會影響找工作,因為保密協議里面包括有競業限制,這樣對你以后找工作有限制的,至少在一定年限內是不可以從事同一行業的
謝謝誠邀!當你面試時,HR要你簡述原單位一些核心時,你卻因為保密協議無法回答,怎么辦?
面試者對于HR所問的這個問題,不需要遮遮掩掩,直接并如實的回答,告訴面試的HR即可。
可以這樣說:“不好意思,這些事項,涉及到原公司的核心秘密,因我已和原公司簽有保密協議,盡管我已經離開了原公司,但我有責任和義務按保密協議來保密,不方便告知,請予理解和諒解”即可。
大凡HR聽到這樣的話,都會點到為止,不會再去糾纏該問題的,若有極個別不知趣的仍然欲追問該問題,試圖想挖出些“猛料”時,你依舊回復以上(回答時可以略改換語氣,比如,做人有做人原則,我需要保密!等等 )即可。
事若過三,個人便會覺得這家公司也不怎么樣,或者這個面試的HR水平也并不怎么高,因為該問題導致的一些問題,你出不必再去糾結,做好你自己即可。
我是職場原創創作者,謝謝閱讀,如你在職場有困惑與問題,關注@職場江湖那些事,為你解答職場中上困惑與問題!
萬萬不能提供。
你這么做最后的結局是兩面都不落好。
既然和前公司簽訂了保密協議就要遵守。
保密協議上不但規定了保密的內容,應該還規定了如果違反該協議要承擔的后果吧!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你把保密資料透露給新公司,你覺得前公司不會知道嗎?錯了,等你透露的資料危害到前公司的利益時,一定會被知曉,而你就等著接受“懲罰”吧!
前公司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再加上現在網絡信息發達,你做的“壞事”會不斷在行業發酵,你以后的職業生涯給怎么辦?會有公司愿意聘請一個不守信用的人嗎?
現公司也不會給你更多的機會,因為你不值得。
你是不是覺得沒關系,我有新公司啊,我給他們提供重要的資料,新公司肯定會感謝我重用我。
你如果這么想,那就大錯特錯了,新公司不會重用你,反而會看不起你。
你今天背叛了前公司,將來有一天也有可能背叛現公司,當你把前公司的保密資料交出去的那一刻,你就喪失了現公司對你的信任,以后在新公司,領導也不會交給你重要的工作。
居然領導開口了,該如何拒絕才是你應該考慮的。
領導居然開口要資料了,你就要懂得如何拒絕領導的“無理”要求。
領導說:小李呀,比上一家公司的那個信息資料給我一份吧,我們公司參考一下。
你可以直接說:不好意思啊,領導,我因為與上一家公司簽訂了保密協議,這些信息資料我沒辦法提供。
領導不死心繼續說:我就是參考一下,再說了,你不說我不說,誰知道是你提供的呢?
你可以把這件事升級一個角度:既然簽訂了協議,就必須要遵守,我是一個誠信的人,領導,您就別再難為我了,我真的沒辦法,實在是對不起了,領導。
你話已經說到這了,領導也不傻,能聽懂你話的意思,領導再繼續給你要就是在難為你。
總結:
作為專業職場人,應該知道什么是保密資料,什么是保密協議,千萬不能因為新公司被判老公司,因為你的新公司有可能會成為下一個老單位,新公司的領導不會信任被判老單位的你。
邱戈龍知識產權律師認為:一、簽訂保密協議的對象 保密協議保守的是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因此用人單位只應當與接觸、知悉、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協議,而不是普通員工或職工,更不能是全體員工。當然,企業還應當根據自身的性質和情況分析確定企業中的哪些人員掌握了商業秘密。對于某些不在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的普通員工,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獲悉公司的商業秘密時,也應該列入保密主體的范圍。 二、保密的范圍 1、技術信息。 2、經營管理信息。 3、特殊約定的其他秘密。 隨著商業秘密的范圍從技術秘密擴大到經營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疇,對保密的具體范圍的確定產生了爭議。為此,保密協議應當首先明確員工保密的對象和范圍,以免就是否屬于商業秘密及應否保密產生分歧。 三、保密協議內容的一般規定 1、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3、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問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秘密內容; 4、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5、保密期限。四、違約責任條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了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