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務合同拖欠工資一年_沒有簽勞動合同,老板不發工資怎么辦?
特邀律師
恭喜你賺大了,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獲得實發工資的雙倍補償(包含已實際發放的部分)。具體操作如下:
搜集用工證據。
你這種情況比較好搜集,首先去所屬人社局社保中心,憑身體證調取社保繳納清單;然后去工資卡所屬銀行的任何一個網點,打印工資清單。
這樣,你作為用人單位員工的證據就充足了。當然,你能把每天考勤的記錄,以及其他員工寫的證明,一并準備好就更好。如果沒有也沒關系。
與公司交流,爭取協商解決。
此時,你與公司交流,明確提出,補簽勞動合同,且要求發放拖欠的工資。并以平和的語氣告知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是需要雙倍補償工資的。
通常情況下,公司知道理虧,會和你補簽勞動合同,發放拖欠工資的。由于社保都是按時繳納的,如果你還想在那兒干,你也不虧,事情就結束了;如果你不想干了,那就要爭取雙倍補償了,一般公司都不會爽快給你補償,而是大多采取不理采和拖延的戰術。
此時,你就要采取下一步。
去所屬人社局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帶上你是用人單位員工的證據,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工作一年了,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且還拖欠工資,請求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勞動監察大隊對這類案件會立即查辦,因為企業不合法用工,勞動監察大隊除了有權勒令用人單位規范用工,及時發放工資外,還有權對用人單位進行罰款處罰。
如果用人單位在受到處罰通知書后,還傲慢處之。勞動監察大隊會教你如何操作的,如到勞動仲裁院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等。
首先表示疑問的是,為什么會忍受了一年沒有工資,現在才提出來想要解決這個問題?當然,在這里并不是想指責提問人,只是想告訴大家,對自己的工資有疑問,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要盡早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而不要一直拖著不去解決,這樣下去損失會越來越大。
話不多說,來談一談老板欠薪一年并且自己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怎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欠薪一年并且未簽訂勞動合同,明顯是嚴重違反了勞動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日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補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去哪里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可以選擇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不過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例如考勤記錄、和老板或者同事的通話等,用來證明自己的上班事實。
雖然上班事實的舉證責任由勞動者負擔,但是勞動者有證據證明單位掌握著其上班事實的證據而拒不提供的,單位就要考慮承擔敗訴的后果。
關于工資具體數目,因為一年都沒領過工資,所以具體數目很難確定,可以先和單位協商調解,協商不成,勞動部門會根據材料,案情酌情判決。不服判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感謝邀請,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辭職老板不給工資,還沒有簽勞動合同”有辦法嗎?
有辦法!
實際上這種情況跟農民工討薪是一個道理的,很少見到工地上簽勞動合同,但是老板賴賬堅決不行!我們應該用法律武器進行維權,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
辦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