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由男方撫養_如果離婚,孩子歸誰最好?
特邀律師
如果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男方請人照顧小孩,女方該出一半費用嗎?
夫妻離婚,給孩子的是得不到撫養權的一方在孩子未成年時期所需要的撫養費。按照雙方協商約定給付。至于請人照顧一說,和撫養費兩個概念。
當然有,不管怎么說那也是孩子的爸爸嗎?你是沒有理由拒絕除非孩子本人不想見,凡事不要做的太絕,給別人留余地就是給自己留后路嗎?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歸媽媽,但細想之后,我覺得母親并非是那個最能給孩子愛和呵護的人,需要分情況:
1.離婚時,小孩多大?如果還在哺乳期,那責無旁貸,是要跟著媽媽的,唯有母親可以給她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和營養。
2.如果孩子是1-3歲的學齡前幼兒,那此時他對經常帶他,陪他玩的人依賴感是最強的。如果那個人是奶奶,那小孩可能需要跟著爸爸,如果那個人是外婆,那就得判給媽媽了。當然,如果孩子從小就是爸爸或者媽媽其中一個全身心帶大的,我想他的選擇就不言而喻了。
父母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原本就大,如果能從情感上滿足他,給他補充額外的安全感,那就盡量彌補吧。
以上兩個情況,基本是脫離經濟狀況,在父母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做情感方面的分析,如果以下情況另當別論。
1.父母其中一方無經濟來源,自己生活都成問題的,在離婚之后不建議申請要孩子的撫養權。
2.父母其中一方的家庭是不完整,或者不幸福的,不建議再由這個家庭獲得撫養權。
3.父母離婚的原因是因為一方出軌,我想出軌方就不要去想著要孩子了。你會不顧家庭和孩子選擇小三,你哪里還有撫養孩子的責任感。誠然,你還是爭取了撫養權,我想由你養大的孩子也是缺愛的,或許你會誤了這個孩子。
特殊情況特殊分析,在離婚案件中判決孩子歸誰的問題,無非兩個決定因素:情感和經濟實力,我想法官會根據現實給出一定的建議和決策。
在這里我想奉勸所有父母,為了小孩的身心健康,能不離婚就不離吧。實在情非得已,那就從如何給孩子一個最好的未來考慮問題,放棄自私,幫孩子做一個最好的決定。
離婚后孩子歸男方撫養的話女方就要支付撫養費。如果女方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給,參照上述比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