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機動車和電動車發生事故_汽車與電動車相撞是誰的責任?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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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一個“大賠小“原則,機動車屬“大“,電動車屬“小“,在機動車與電動車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后,在事故現場勘察中沒發現電動車有重大責任的情況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交警部門都會判機動車負全責。即使電動力有闖紅燈,橫穿馬路等重大過錯,造成交通事故,你機動車也得負主要責任事故。
法律是保護弱者的,機動車主們要理解交通法規原義,不要斤斤計較電動車主的一些輕微過失,理解交管部門的全責認定,有利于盡快穩妥一次性調解處理交通事故。
機動車對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都屬“大“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都要負全責或主要責任。國家強制機動車購買車輛險就是為了保護弱者,保證交通事故能妥善處理。建議機動車主們買車險不要省錢買到上限,在行駛過程中時刻注意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行人的動向,謹慎駕駛不出事故。
2018年7月18日3時30分
你是否承擔責任要看交警隊的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電動車和轎車相撞,很多人都認為是電動車或者駕駛的老年人屬于屬于弱勢群體,估計都認為交警在斷責任的時候會重責轎車而輕罰電動車。但實際情況并不是這樣的。
前幾天回農村遇到一個交通事故,十字路口老年電動三輪車與轎車相撞,事發時轎車嚴重超速,撞車后剎車達30多米開外。由于三輪車車體比較輕,被撞后慣性的帶動下車體側翻原地打轉好幾圈,前面玻璃都嚴重破損。車體幾乎報廢,好在駕駛的老人和車內的孩子沒有大礙,只是輕微擦傷。而轎車只是車門受損,轎車司機一點事沒有。
事故發生后,很多人都認為這種情況一般交警部門會判罰轎車責任,并且是在轎車全險的情況下。但是最后的責任判定結果確是五五平分責任,理由就一個電動車瞭望不夠。最后70歲的電動車駕駛老人落得個自己修車,還要給對方付一半的修車費。
通過這件事,可以看出,人們心中的認為責任事故中電動車屬于弱勢群體的定義是不存在的。交警也不會偏袒弱勢群體一方。在交通事故中這些三輪四輪電動車雖然無法上牌,但是是按照機動車進行認定判罰的。老年代步電動車在農村非常多,確實方便了百姓出行,但不可否認的是,很多三無廠家,生產的三無產品確實存在著一些安全隱患,防撞性能差,駕駛室內瞭望區域不夠,加之駕駛人歲數基本偏大,而車體又無法上保險。所以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收到傷害比較嚴重的往往是這些電動車的車輛和駕駛人。
所以呼吁所有的電動車駕駛人員在上路行駛的時候一點要注意減速慢行,安全第一。
題主問到“汽車與電動車相撞誰的責任?”您這個問題我看了您的描述以后覺的責任該由電動車承擔,為什么呢?下面來看看在這種情況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怎么規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機動車通行條例中規定,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當遵守下列規定:1,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按照交通標志,標線行駛;
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路口,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問題中提到的非機動車由東向西行駛,機動車是由北向南行駛,這樣的話機動車是在非機動車的右方車道駛來,非機動車應該在路口外停車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現在的問題是電動車沒有按照規定讓右方車先行,是引起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此次交通事故責任由電動車承擔。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電動車成了老百姓出行,上下班的重要代步工具,但是有些人覺得電動車屬于非機動車好像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規則與非機動車無關一樣,上路之后橫沖直撞,也不管你的紅燈綠燈,啥燈亮了也不停,甚至有些人把電動車騎到機動車道上走,據有關調查最近幾年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交通事故,百分之八十的是電動車不遵守交通法規造成的,在此我呼吁騎電動車出行的各位,非機動車也得遵守交通法規,血淋淋的案例就在眼前,一個事故毀幾個家,不遵守交通規則,也許下一個出事的就是你,為了父母,為了老婆孩子,也為了大家有一個暢通的出行環境,請一定遵守交通法規。希望我的回答能解開您的疑問,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