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去外地會怎么樣_取保候審可以去外地工作么?
特邀律師
如果經過執行機關的批準是可以去外地的,但在傳訊的時候應當及時到案。
但如果沒有經過執行機關的批準擅自去外地,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不可以去外地工作。《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準。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后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因此,你可以向決定你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申請去外地打工的要求。并向執行機關保證,固定聯系電話,定期向執行機關匯報情況,如果執行機關批準你可以去外地打工了。
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你好根據刑事訴訟法取保期間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地方要經執行機關批準,如果情節嚴重,是可以取消取保候審措施,改為監視居住或逮捕!你坐火車或動車都會有你的身份記錄,當然可以查到,只是如果沒去查是不會知道的,如果要是重點關注對象可能是逃不過的,離開居住要批準的原因一方是為了隨傳能隨到,另一方面是為防逃跑或毀滅證據口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