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取保幾天通知家人_律師取保候審成功怎么樣通知家屬?
特邀律師
逮捕后,24小時內通知家屬
開庭一般提前10天送達當事人訴狀,通知是3天
取保候審的人也是10天,這都一樣
開庭是必須的,但是病很嚴重,可能會延期審理,一般除了孕婦和重病被取保候審的,都可以爭取緩刑,說明社會危險性比較小。
1年左右,更可以緩刑。
起訴罪名,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呵呵,夠時髦,還是個新罪呢,最新刑法修正案七剛增加的罪名,呵呵。
注意律師辯護時候,可以看看是否可以從輕兼從舊,就是因為那個刑法修正案是今年剛出的。呵呵,僅供參考。
取保候審成功后,公安機關會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并將文書通知到被羈押人,同時會通知到保證人或者提供保證金的人,不是由律師通知的。
取保候審的申請人應該將聯系方式留在申請書上,便于公安機關通知去繳納取保候審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 如果沒有遞交申請書,公安機關根據案情主動為其辦理取保候審的,可以直接詢問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讓其提供家屬的聯系方式
1、關于取保候審批準后什么時候通知家屬去接人,法律沒有詳細規定。
2、按司法實踐,取保候審申請被批準后,公安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很快會去辦理放人事宜。
3、因為是“保”,所以警方放人就要通知家或者保證人的。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拓展資料: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如果犯罪嫌疑人己取保候審七個月了,現在收到檢察院傳喚通知,很可能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傳喚做訊問筆錄,并且告知聘請律師,檢察院準備向法院提起公訴。
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公安可以延長到七天,如果沒有結伙作案、流竄作案等情形,七天之內就應該取保候審。既然公安已經開始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那就說明七天內肯定會放人的,可能因為偵查需要,還不能馬上放人。不妨再等兩天,沒有特殊情況的話,七天內就出來了。
1、關于取保候審批準后什么時候通知家屬去接人,法律沒有詳細規定。
2、按司法實踐,取保候審申請被批準后,公安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很快會去辦理放人事宜。
3、因為是“保”,所以警方放人就要通知家或者保證人的。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
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申請成功后,公安局放人時是通知律師還是家人沒有具體規定,通常情況下,律師申請的取保候審,辦案機關會通知律師,然后,有律師轉告當事人家屬。
但是,實踐忠中,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的保證金或者保人是當事人家屬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