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怎么辦_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 第六十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第六十六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謝邀。
1.交通事故雙方是民事責任關系,當事人與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是保險合同關系。
2.責任書,是對事故責任的認定,由交警部門出具。
3.調解一般是由交警部門或者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就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不斷妥協的過程,目的是結案。也可直接由保險公司調解,在保險公司認可的范圍內調解。
4.保險公司的賠償有標準,調解部門的調解方案有時候不一定完全符合保險公司的標準,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5.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一方全責一方無責,無責方要求賠償5000元,按照保險公司標準是3000元,調解超過3000元的,將由全責方自行承擔。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中。
6.就該案而言,咨詢保險公司大致賠償額度,在調解中心中有數,在能力承受范圍內調解。
以上,希望幫助到你。
提車法律有規定,對方說了不算
為了收集證據,交警允許依法扣留事故車輛,并出強制行政措施憑證,交警在24小時內把扣留事故車輛交由本公安交管部門,妥為保管。
為了確定事故責任,需要對扣留事故車輛檢驗,鑒定的。公安交管部門應在事故現場調查結束3日內,委托具備檢驗,鑒定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完成期限不得超過20日。超過20日報上級公安交管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由此可以看出,無論事故車輛檢驗,鑒定如何復雜,也不允許無限期的拖下去。
公安交管部門在接到檢驗,鑒定報告2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重新檢驗,鑒定為限。不允許當事人沒完沒了。
檢驗,鑒定報告確定5日內,公安交管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同時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不是對方拖著不處理,事故車輛就不放。對方當事人說了不算,交警也無權繼續扣留事故車輛。而是檢驗,鑒定報告確定5日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發出日內必須放車,不允許再扣車,繼續扣車就是違法的了。因為收集證據的必要性,己經完成了,扣留車輛已沒有必要。
2018年5月1日起,公安部為規范扣留事故車輛收費,減輕群眾負擔,出臺4項制度措施,明確扣留事故車輛產生的停車費用,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交管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
怎么盡快提車?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就可提車。公安交管部門沒通知領取,你可據理交涉。公安交管部門繼續扣留車輛,你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監察部門,監委反映,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
至于你和對方如何處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的責任大小,賠償項目,賠償金額進行賠償。
回答如下:
1.正常情況是,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雙方對責任劃分沒有異議,接下來就是賠償損失的問題了,雙方都有責任、也都有財產損失的,可以要求交警進行調節,就賠償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互相賠償損失就結案了。
2.如果在交警的調解下雙方就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那就只能是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了,雙方任何一方起訴都可以,起訴的時候要把車輛的保險公司一并起訴,法院審理后,下達判決書,雙方對判決沒有異議的,按照判決書執行。
交通事故案件不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制作時間也是不同的。具體分析如下: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擴展資料:作出期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你聯系對方車主,將發票交給對方就行,要么對方先墊錢給你,他去報銷。
要么對方拿了發票,報銷完再給錢給你。對方保險公司之和買保險的有關系,你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會理你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當事人要做出認可或者不予認可的決定。 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可的,應當及時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進行簽名,依法履行賠償義務?! ‘斒氯巳绻麑煌ㄊ鹿守熑握J定書不服的,應當及時維權。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有異議的,可以拒絕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然后趕緊及時維權。維權有兩種方法進行,一是當事人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二是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1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秃松暾垜斴d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警部門結案并開具事故證明,在受傷者痊愈后,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結案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