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偷那里偷回自己的東西_要怎樣才能讓小偷自動把偷了的東西還回來?
特邀律師
手機上存一個120急救電話;紅十字電話;遺體捐贈處聯絡電話;如果手機還有文檔編輯功能,在寫上這樣一段話“我的生命已經不多時了,但我希望在有生之年還能夠感受到這個世界的美好……如果我有不測,希望揀拾本手機或知曉我下落的人在24小時內通知遺體捐贈處,我將我的身軀捐贈給世界上還要用的人。另外,我生前資助過的幾名失學兒童今后的費用從我遺產中繼續支付。好心人請遵從我的遺愿……我會在天上保佑你們。” 另以“紅十字電話、遺體捐贈處”等敏感單位編輯短信發到你的手機上備存,讓偷手機的人能夠看到…… 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撿拾后我想都會還給你的。
不構成犯罪,理由如下: 一、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從犯罪的構成要件上來分析: (1).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該所有權是他人合法占有或者間接占有的,自身的財物即使被偷走,其合法的所有權并未失去,只是被小偷非法占有,該非法占有并不受刑法保護。 (2)盜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該條件其中一就是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財物。同上所述,被小偷竊取的財物本身合法所有權并未移轉,只是被小偷非法占有,所有權人“偷”回自己財物,并未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并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并不構成盜竊罪。 二、刑法范疇的犯罪行為應屬于具有社會危害性。將被盜的財物物“偷”回來的行為應屬自力救濟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故不構成犯罪。同時在司法實踐中,類似的行為一般也都不作為盜竊認定。
(1)、犯罪嫌疑人已經供述了曾對你有過偷竊行為,所以,第一步是帶上自己購買電腦、手機等時的票據(發票、收據等)向派出所確定自己的損失。(2)、請求派出所的民警,根據小偷的供述,追索贓物。如果小偷低價或是向受贓者說明是贓物的,則購買贓物者涉嫌犯罪(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估計在判刑與歸還贓物之間,受贓者自然會選擇退贓。(受贓者:購買贓物的人)(3)、小偷一般會坦白。假如小偷頸硬不說,可以向辦案民警溝通,請求其進行調查取證,以確定受贓者。(4)、可以附帶民事訴訟,訴請被告(即小偷)賠償你的損失。(5)、勝訴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偷東西肯定要被處罰的,只不過還了回東西,是認罪表現好的一方面,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罰,但不可不處罰。這不是違背法律法規的原則。
都是同行,什么犯法不犯法的,那叫切磋技藝
哈哈,真的是令人啼笑皆非,小偷你以為這是你們家了,自由自在隨便出入。哈哈!你的智商行為不得不讓我們懷疑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小偷而是一個精神病人吧!
可笑至極,偷了東西跑掉了就已經是很僥幸了,反而還要跑回來為手機解鎖?真是醉了。
我算是服了你了,一般聽到小偷都很氣憤,如今你這個小偷卻讓我們大開了眼界,感覺很有樂,很有意思。
罷氣!好就該這樣,不這樣是逮不著你,如果讓你漏網了豈不是最大的遺憾。
還好用自投羅網一詞來形容你是再恰當不過的了,我該為你的成功落網點贊,為你的個性點贊,為你與眾不同的傻里傻氣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