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指舅舅算嗎_外甥能代位繼承舅舅遺產嗎?
特邀律師
您好!
從“代位繼承”的角度,不可以。但是從“繼承”的角度,有可能。
以下分兩個方面說明一下。其中,前提是:舅舅生前沒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
什么是代位繼承?
所謂代位繼承,是指的代替自己的父(母),繼承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遺產。這種情況有一定的觸發條件:
當自己的父(母)早于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去世,等祖輩百年的時候,可以代替父親或母親,繼承父親或母親應繼承的份額。
也就是說,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 父母先與祖輩去世
- 作為父母的子女,代替父母繼承祖輩遺產。
注意:這里所說的子女,包括的生子女和養子女,不包括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這與法定繼承人順序中的規定不一樣)。
什么情況下,有可能繼承舅舅的遺產?
從“繼承”的角度,是有可能的。分兩種情況:
1.“代替”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母親,繼承舅舅的遺產
這種情況,指的是:
舅舅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無子女、無配偶,去世的時候舅舅的父母均已過世),這時候就涉及到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問題。題主的母親作為舅舅的兄弟姐妹,是可以繼承舅舅的遺產份額的。
當題主母親百年之后,那么,母親繼承舅舅的份額,就可以由題主作為外甥來繼承。
2.發生了“轉繼承”
這種情況,依然要有些前提條件:舅舅去世的時候,姥姥姥爺還在。
姥姥姥爺后來去世,那么,姥姥姥爺本應繼承的舅舅的遺產份額,就會由姥姥姥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其中,包括了題主母親。
這時候,如果母親去世,題主通過繼承母親的遺產份額,就相當于可以繼承了舅舅的份額。
其他說明
還有一些其他“特殊情況”,題主作為外甥是可能繼承的:
1.贍養。這個是一個明確界定但是不太好評估的事情。只說一下原則:如果題主對舅舅盡到主要贍養義務,那么,即便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也依然具有繼承權。這時候需要題主舉證,但是能分多少,沒有明確規定。
2.遺囑。以上所說均是在題主舅舅沒有遺囑的前提之下。如果有合法有效遺囑、且指定了題主作為繼承人,那么,題主就有繼承權。
由于見證人是繼承人的“干親”,那么原則上講,是屬于有利害關系的人,不應該作為見證人。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處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財產;處分他人財產的可能涉及無權處分;
3.自己書寫遺囑(最好全部手寫,不要打印出來再簽字,司法實務中對打印簽字的屬于自書遺囑還是代書遺囑有爭議),若從效力上看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強的,自書遺囑次之,錄音錄像及口頭遺囑需要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見證人(通常留口頭遺囑時在場的是近親屬及繼承人,由于是利害關系人,導致口頭遺囑不能滿足法律規定的生效條件而被法院認定為無效);若自己書寫了多份遺囑并相互沖突的,以被繼承人最后一次立遺囑時的意思表示為準;
4.遺囑的繼承人需要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選擇,超出法定繼承人范圍的視為遺贈;
5.需對老弱殘幼留有必要份額的遺產。先寫這么多,不足之處望多指正。
這部分人包括: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和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等。由于這些人與遺囑實際上有著間接的利害關系,其做見證人也有可能會影響見證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因而不能作為見證人。
有的,《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沒有明確規定其繼承的先后次序,但第九條同時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边@意味著同等情況下,繼承人的權利是相等的。而第十三條規定的“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睂嶋H區別了同一順序繼承人因繼承遺產份額的不等而形成的遺產繼承順序。
主要包括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具體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约芭c之有相關債權債務關系等具有法律關系的人。
我國《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6條對遺囑見證人作了補充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也就是說,如果想讓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有效,遺囑見證人必須不是我國法律規定的這三類人。否則,所立的遺囑無效。其中,(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這里的有利害關系的人是指所有的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都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叔叔、舅舅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因為叔叔和舅舅與繼承遺產沒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独^承法》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