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擔保人什么意思_什么是被擔保人?
特邀律師
所謂被擔保債務,法律上而言就是擔保所指向的對象。比如張三向銀行借款1萬元,那么,張三對銀行就有1萬元的債務,張三找到李四做擔保,李四保證張三按期向銀行償還這1萬元債務,否則承擔連帶責任,在這個例子中,張三應當向銀行償還1萬元的債務就是被擔保債務。2、關于“保證債務的免除不影響被擔保債務的存在,被擔保債務的免除則使保證債務消滅”的理解。根據民法原理,因擔保關系而形成的債權屬于從債權,被擔保的債權屬于主債權,從債權從屬于主債權,主債權的效力狀態直接影響從債權的效力狀態,而從債權的效力狀態不影響主債權的效力狀態。仍以剛才說的例子為例,張三對銀行負有1萬元的債務,從銀行的角度而言,銀行對張三享有1萬元的債權,這個債權是主債權;而李四為主債權所設的擔保而形成的債權為從債權,如果借款合同無效,那么保證合同自然無效,如果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效力,即張三仍應向銀行償還1萬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條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擔保代償是指被擔保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擔保人代償后取得對被擔保人的求償權,取得對相應反擔保抵質押物的處置權。這也稱之為代償賠付。
共同借款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擔保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一般汽車貸款協議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你可以看看你簽的那份合同有沒有明確寫明是連帶擔保。如果沒有明確,法律規定默認為連帶擔保。負連帶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如果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不用啟動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連帶擔保人承擔債務。相反,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告訴了,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借款人跑路,一般情況下銀行會第一時間找擔保人還款,同時會通過訴訟查封凍結扣押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資產,如銀行存款、房產、汽車等。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已婚的,銀行基本上都會要求其配偶簽字并承擔責任,借款人跑路了,銀行會向他的配偶催收并申請法院執行他的家庭財產。
銀行要求擔保人還款,跟擔保人用沒用那筆貸款沒有關系。而且,貸款擔保基本上都是連帶保證,連帶保證的責任跟借款人的責任幾乎沒有區別,當借款人、擔保人都不還款有沒有資產可處置時,銀行可以同時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并不區分先執行誰后執行誰。
多戶聯保貸款,每個擔保人的責任都是一樣的。銀行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擔保人要求償還貸款。擔保人替借款人代償以后,解除擔保責任,然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簡單的說,借款人跑路的后果,銀行會向借款人配偶、擔保人催收,并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銀行會申請法院執行他們的資產。同時,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征信黑掉,還可能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限制高消費,如果是公職人員的話還會影響工作。
建議,立即聯系借款人的家人和其他擔保人,一起與銀行談判,由借款人家人、擔保人共同歸還貸款,或者向銀行申請借新還舊、貸款重組等,不要硬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