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辭退員工工資怎么算_公司倒閉辭退員工怎樣賠償?
特邀律師
一年一個月員工稅前平均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個月稅前平均工資來計算,未滿半年按半個月稅前平均工資來計算,以此類推。
舉例說明:員工稅前平均工資5000
工作了8個月被公司辭退,公司需要支付員工1個月的稅前平均工資,也就是5000元。
工作了4個月被公司辭退,公司需要支付員工0.5個月的稅前平均工資,也就是2500元。
工作了1年3個月被公司辭退,公司需要支付員工1.5個月的稅前平均工資,也就是7500元。
以此類推。
所謂N+1
簡單來說,所謂的N+1僅限于,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就直接辭退員工的現象。
所以不是人人都有n+1
所謂的2N
所謂的2N,指的是公司若是違法辭退員工,需要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N賠償。違法辭退包括但不限于:
1、辭退通知上寫的辭退原因是:該員工長得丑樣,公司領導看他不爽,所以辭退。(夸張的寫)
2、辭退通知上寫的辭退原因是: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上班玩手機、上班不認真,所以辭退。然而公司卻沒有實際的證據可以證明,這也屬于違法辭退。
其實2N真的很難拿,只要公司的HR有腦子的話,是肯定不會傻到給2N的。
我也沒想到我會說那么多,哈哈哈哈哈哈哈
對于一些私營企業、民營企業、個體企業來說,倒閉是很正常的,一旦經營者決策失敗或其他的因素影響,都有可能會讓公司倒閉了的。一旦公司倒閉了,對于員工來說不僅僅失去了工作,還擔心工資問題。那么,公司倒閉員工工資怎么辦?
公司倒閉員工工資怎么辦?
最后清償債務。根據與李先生的對話,他們雖然是為該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攬該公司業務,所以公司的注銷與他們的工資沒有關系,應該由他們的老板支付工資?,F在老板見不到人,他們的工資很難得到支付。如果在見到老板的情況下,老板真的無力償還,老板也不會被抓去坐牢。最多就是要寫下欠條,承諾一下還款期限而已。
?
在遇到公司面臨倒閉,或者資不抵債的時候,工人們容易出現恐慌情緒,不僅工作沒有了,可能以前辛苦的工資款也拿不到。所以《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按照此條的法律規定,破產企業的資產首先應該支付工人的工資以及安置問題。
職工可以獲得補償的范圍
根據《企業破產法》勞動者可以得到以下補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于工資范圍。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撫恤費用即職工因工傷亡后其家屬應享受的撫恤金。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你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具體包括: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的補償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首先要說明的是,下崗職工一詞,一般指的是國有企業的員工,它產生余90年代初期的國企改革。目前的民企不存在下崗這一說法。從勞動合同法的角度來看,不存在下崗與否。
所以針對現有的企業員工,無論是國企員工,或者民企職工,只要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予以補償;
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一般原則上按照N+1的標準予以補償,具體來說就是按照在企業的工作年限(N),加“1”是指因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職工解除勞動關系而支付的代通知金。如果在國企下崗,基本都會提前一個月予以通知,所以一般不會存在+1的情況出現。
在具體的工齡核算上面,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償?! ?/p>
職工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p>
月工資是指職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面需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履行前的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員工在職期間的月度獎金,職務津貼,年度獎金等以現金形式發放的薪酬都計算在內,而不是單純的月度基本工資,因為在國企這些薪酬構成劃分很清楚。
作者簡介:碩士研究生,國家注冊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內訓師,注冊咨詢師;中國人才熱線特約專家;三茅人力資源網專欄專家;中國人力資源門戶網站特約專家,中國HR3000強成員!中國HRD俱樂部西北分會理事長;西安財經學院及西安工業大學特聘導師;從事管理近20余年,先后從業于大型生產企業,百貨零售行業,房地產行業等多家知名企業!
聚焦職場生態構建,關注企業管理實踐;
看到我的回復,如果你覺得不錯或認同,不用點贊,麻煩你動手一下加我關注!
由于沒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首先再支付你6個月的工資,然后再補償你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員工
勞動合同訂立的時候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個時候,用人單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性裁員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仍需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3.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按《勞動合同法》和《企業破產法》規定,要補償,而且是優先補償。
1、補償順序。
首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然后得把欠大家伙的工資啊,醫療補助啊,傷殘補助啊補上。
然后把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應該劃到大家伙的個人賬戶里的那些錢補齊。
最后是員工的補償金。
2、補償標準。
破產之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水平為基準。
按年限,滿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補償,也就是得補一個月的工資。
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的工資算。
最高補十二個月的工資(即最高按工作十二年算)。
您好,公司在經營的困難時期,是允許進行裁員的,但是有一部分員工是法律規定是不能裁的。
如果你聽到自己的公司傳出一些“裁員”的風聲,先評估自己是否屬于“安全人員”,就是法定范圍內公司是不能裁的。
- 第一類:三期人員,即是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員工
- 第二類:五年內就要退休,而且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15年以上的員工
- 第三類: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員工
- 第一類:工作時間長,與公司訂立了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 第二類:與公司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 第三類: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員工
首先,你需要了解公司裁員的手段和方法。
公司為了降低裁員帶來的破壞性和損耗性(解雇補償金),這個時候就會使出各種手段讓員工“體面地”主動離職,反正各種奇招用下來,你想不辭職都難。
第一、勸退
第二、調崗
第三,減薪
第四、換工
第五、邊緣化
如果以上幾種方式你都熬過了,堅持下來了,公司最后一招也是最狠的一招,就是讓你工作邊緣化,讓你沒什么工作可以干,同時加大對你的考核力度,讓你無法通過考核。這個對員工來說是最不理想的狀態,從主動辭職變成被動辭退,對心理的打擊力度也是最大的。
其次,建議你進入戰略防守的狀態,保證自己的基本權益。
第一、保護自己的權益
經濟補償標準:
第二、調整自己的心態
一般被裁的感覺非常不好,覺得是自己能力不足,沒有被公司或領導肯定和認可,這個時候的心理狀態是灰暗的,建議你保持理性、冷靜的思維,盡量調整自己的心態和狀態。
關于心態調整建議可參看小Y的另外一篇文章:《面對“大裁員”的浪潮,你該做些什么?》。
作者:小Y,國家職業生涯規劃師、心理咨詢師,具有8年項目管理經驗、4年企業培訓經驗的職場寶媽。專注職場領域,實現個人成長。
歡迎關注:小Y嘆職場,你我一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