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一般多長時間_工傷賠償最晚多久到賬?
特邀律師
工傷鑒定下來后多久可以賠付?這個其實是要看你什么時候提出申請了,如果你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申請,那是沒有辦法得到賠付的。
以上海為例,一般勞動者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了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后,30天內社保經辦機構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的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會按照標準足額支付。
一般來講,工傷保險待遇是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這三種補助金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在鑒定結果下來后,工傷人員的受傷程度達到級別,那么就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了。而后兩種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要在員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才能夠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的了。當然有些級別高的又另當別論了。
所以,一般情況下,滿足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在提出申請后30天左右就能拿到補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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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要在受傷之日起30日內發起申請,用人單位發起。
工傷期間治療費用用人單位得承擔。薪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工傷痊愈后造成永久性傷殘,做傷殘等級鑒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賠償。
勞動關系證明、治療期間的全套診療資料保存好。
申報工傷一般60天內勞動局出認定的結果,傷殘鑒定在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后進行。這個就要看具體情況了,有些長達一年半載的都有,甚至更長。傷殘鑒定資料上繳后60天內做出傷殘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資料繳給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內將補償的錢打入個人賬號。所以很多傷殘從受傷到結案,長達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
一、申請工傷認定期限
當職工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后,作為用人單位也好,受傷職工也好,除了積極治療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這是受傷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保障的前提。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如果超過期限,就很難認定了。對于申請工傷的期限,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期限
職工發生傷害事故,經認定為因工受傷后,緊接著的就是要確定傷殘程度,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期限,可以分為三種。
一是初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一般來說,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如果說是在海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或個人必須向南通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二是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三是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直接影響到工傷職工的待遇賠償,所以用人單位和職工都必須把握好初鑒和復鑒的期限。
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
1、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傷認定結束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3、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4、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復雜的為60日內。
6、勞動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正常情況下,繳納過工傷保險的,職工在工傷醫療終結后,由單位憑其《工傷認定書》、醫療單據以及相關資料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一般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審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后才能做鑒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共需240天。工傷賠償部門審核后進行放款,具體時間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詢當地工傷保險機構。如果單位拒不承認勞動關系、或者拒不支付工傷賠償待遇的,勞動者需通過投訴或仲裁方式進行維權,這個維權的過程相對來說較久,一般從三個月到一年左右。綜上,工傷賠償如果順利的話八個月左右能拿到錢,如果復雜一點的可能則需要兩年左右才能拿到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