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大學生有撫養義務嗎_夫妻鬧離婚,年幼孩子歸誰撫養?
特邀律師


在中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18年,對非因主觀原因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撫養義務。一。相關法規:根據中國《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凡是滿18周歲的公民,不論其性別、精神健康狀況如何,均視為成年人。達到成年且精神健全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成年人為十八周歲。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同時《婚姻法》第21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婚姻法》解釋(一)第20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二。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三。所謂撫養,是指父母對子女的養育和生活上的照料。撫養教育好后代,這不僅是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同時也是對社會應盡的義務。父母對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作為父母,應按照法律規定與社會倫理,自覺履行義務,為子女創造良好的生活學習條件。父母對子女的生活和學習應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規定以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離婚,仍應負擔撫養義務。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是有法律條件的,當成年子女沒有勞動能力或者因某種原因不能維持生活(如繼續上學等),父母也應義務承擔撫養義務。
謝謝邀請;大妹子,就你關心的問題,女兒成了家,雖然又有了孩子,但是在母親眼里,永遠是個不成熟,需要母親呵護的人。處處為女兒著想,凸顯了母愛的偉大,真可謂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你提出的問題,女兒想跟丈夫離婚,孩子小,女兒還想要孩子,怎樣才能要到孩子的監護權,孩子的撫養問題又怎落實,現在我就依據法律來答復你。
先說一說孩子的撫養問題吧!父母離婚,首要落實的就是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這個問題沒有落實好,是不準予離婚的。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撫養義務,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孩子在生活上的撫養是由雙方共同承擔的,但孩子的監護權只能由一方擔負,對孩子有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探視孩子的權利。同時,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和剝奪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是母親的權利。
關于孩子的監護權歸誰這個問題,如果離婚時,孩子在兩周歲以內的哺乳期,依法孩子的監護權是歸女方的。如果離婚時,孩子已經超過了兩周歲,有自己的意識表達能力,依法會尊重孩子的選擇。同時考慮離婚后男女各方,誰有保障孩子生活的能力,誰的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更優勝,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條件。法院依法就會綜合考慮,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誰。
謝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訂)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2001年12月27日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條明確: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然而。1993年11月3日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這兩個時期的立法2001年的明確指出是高中及以下學歷。
93年的對在校就讀這個范圍就相對大一些。但即使研究生博士后也算上學期間。還是不嚴謹的。
個人覺得應該要加上大學的。畢竟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首先必須要有份工作。而找工作最基本的是要大學畢業。而且現在大學是幾乎人都能上大學。如果大學畢業再想深造和家人溝通資助就資助。不資助也不能強求了。
大學生只是要求學費和生活費還是可以的。要是再滿足私欲奢侈的消費那就不應該了。
到了法院也是要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的吧。
我舅舅離婚的時候女兒才兩歲,爭奪撫養權失敗,判給了女方,法院判舅舅每月撫養費140,舅舅那時候工資才700,心疼孩子,自己說每月給兩百。每月見一次孩子,各種玩各種買衣服玩具,沒法算錢了。
后來舅舅再婚生了個兒子,對女兒依舊如此,后來二任妻子不同意每月見面了,就半年一見,撫養費每月打卡上,小學畢業的時候舅舅每月多給點撫養費,還沒想好給多少前妻那邊起訴了,要求漲撫養費,舅舅這時候工資兩千多,判了每月700。從小學開始給女兒買手機,充話費,就是為了能跟孩子日常聯系方便,可是不要錢的時候孩子連電話都不接,見了面也不叫爸爸,就知道要錢要東西。中考高考舅舅去送考,孩子還挺高興的,說上大學的時候叫舅舅送她去學校。在她高中的時候舅舅貸款買了套房子,每月要還貸款,還有要上初中的兒子,家庭并不寬裕,即使這樣舅舅對女兒仍然有求必應。高考完了以后舅舅花四千塊給她買了只手機,舅舅說爸爸現在真沒錢了,女兒笑著說加油!沒有表示任何的感謝和關心。舅舅有慢性病,長年吃藥,去年還住過院,可他從來都沒和女兒說過。大學入學的時候女兒來要學費,舅舅當時在住院,說爸爸實在沒錢了,然后女兒就生氣了,說他就是因為想要兒子才跟媽媽離婚的。舅舅不想爭辯,說你回家好好問問你媽當年為什么離婚吧。當年是舅舅起訴離得婚,因為前妻逼著姥姥買房子不回家,不叫看孩子,舅舅下跪都求不回來,姥爺當時病的厲害,舅舅說大概只有離婚才能見女兒。前妻爸爸叫女兒氣的腦出血,現在還癱瘓在床舅舅女兒氣的去上大學都沒叫舅舅送,打電話也不接,過了十八歲舅舅也不需要支付撫養費了,舅舅的兒子也上初中了,花銷也大了起來。
年滿十八歲了,該盡的義務已盡完,也不需要等我老了以后你來贍養我,好好對你只是因為你是我的孩子。所以別想著怎么要上大學的錢了,好好想法掙錢供孩子,孩子知道你的不易以后會孝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