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辦_女方起訴離婚但沒結婚證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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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們國家婚姻法的規定,離婚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去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夫妻雙方對于是否離婚,以及婚后共同財產如何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但是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對于共同財產分割及孩子撫養權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
但是去法院起訴離婚必須要有明確的被告,即必須至少知道被告的姓名,聯系方式和住址,如果這些都不知道,法院有可能無法立案,即使立案了,因為沒有辦法通知到對方,也有可能影響到庭審。
如果只知道對方的姓名,但是實在不知道聯系方式,也可以采用公告送達,但是公告送達的時間比較長。如果公告送達期滿之后被告還沒有出現,法院也可以直接做出判決的,所以要想離婚還是可以離掉的,世上沒有離不掉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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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你這個問答,原諒我不厚道的笑了。
因為你這個問題問出來現今一些夫妻之間的心聲;
婚姻是一場修行,修身養性。兩顆心的彼此包容,相互理解謙讓才能花好月圓
(古老的結婚證一紙情深)
我有一個朋友在民政婚姻窗口上班。聽他說接待像這種情況沒有結婚證,辦離婚的不是個例。
想要離婚,兩個人就是協議離婚沒有結婚證,但是要想把離婚手續辦了也是不可能的。因為首先必須要把兩人的結婚證拿去;給你們辦好離婚證以后還要在兩份證上(離婚證和結婚證)都要蓋印,是綠色的印章。
- 結婚了為什么沒有證件;
不外乎兩個人在吵架的時候,一方斯歇底里情緒激動把證給撕了。有些理智的,一分兩半,互不相干。只是從中間撕開了;事后拿透明膠還是可以粘補。有些還好的,直接腰斬上下分離,也還能湊合粘一下。心有怨恨,難以磨滅的,大卸8塊,支離破碎。完事后往垃圾桶一扔,涼涼什么都沒有了。
(上下分離,粘貼有痕)
一紙束縛鎖不住情深;三心二意聚不到交點,四分五裂支離破碎。六不順路分道揚鑣。七上八下拿不定主意。十有八九結束情緣。
- 婚姻生活鞋要合腳,人要合拍。一段感情從最開始的相識相知。到相戀結婚成家都不容易。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悲風秋畫扇
相愛是美好的,走進婚姻生活后卻要面臨諸多的不如意。婚后的柴米醬,油茶,鹽醋?,嵥樾∈?;現實生活中的紙醉情迷,情感不忠;兩顆相依偎的心漸行漸遠,相互之間不能理解和包容,謙讓和尊重。
(情深盒連)
人生若只如初見。多好!初見不曾相識就不會相知,不會相知故事就不會開始。故事沒有開始,就不會任由悲傷入侵。
一段感情從最初的熱戀相依相偎。到彼此的貌合神離。經歷都是痛徹心扉
若非痛入骨髓的喜歡,誰越費勁取悅難看
緣分到了盡頭只有恨情別離
女方起訴離婚但是沒有結婚證怎么辦;
一段感情已經走到了終點,兩人貌合神離已經沒有和好的可能。女方想離婚,而男方卻不愿意。
首先,你還是可以到法院去起訴的;你只要起訴法院就會受理。
其次,你要掌握一些證據,比如在你們的婚姻存續期間是否有家暴或者是分居分床多久了;一方是否有情感出軌。這些都是法院將認定你倆是否還能夠繼續這段婚姻,判離你們的依據。俗話說得好,“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感情得之不易,還是要替你們去挽回彼此。
最后,如果法院受理了,判決了你倆離婚。那么你倆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去,先把結婚證補辦了,然后接著辦離婚手續。
(緣盡分離)
婚姻不是兒戲,人生不易,還是且行且珍惜。
因為我國的婚姻法規定了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所以,沒有戶口本是否可以離婚還要分情況來說。如果是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時,那么沒有戶口本是辦不了的,因為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這時候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一是申請補辦戶口本;
二是到戶籍部門開具戶籍證明。如果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么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您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所以說,沒有戶口本還是可以離婚的。只要通過申請補辦戶口本或者是開具戶籍證明,亦或者是訴訟離婚,都是可以離婚的。
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步驟是怎樣的?下面詳細給大家介紹一下:
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一、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審理階段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判決階段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以上三個階段是法院起訴離婚程序中的必經階段。
四、單方離婚即同過訴訟手段進行離婚,其程序為以下八個步驟: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以上就是關于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步驟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