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的區別_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區別?
特邀律師
首先是區別。我會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釋下。
第一,時間上的區別。
行政拘留違法行為較輕。最長十五天,數個違法行為合并不超過二十天。
刑事拘留三天,可延長至七天,也可最長延長至三十天。
第二,違反的法律不同。
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一些行政法規。
刑事拘留違反刑法。
第三,后果不同。
行政拘留無案底,不影響自己,孩子當兵,考公務員等。
刑事拘留后一旦涉及犯罪將會留下案底。會影響自己自己直系親屬的當兵,公務員考試。
第四,關押地點以及被關押后舒適度不同。
行政拘留關押至拘留所。拘留所管理較為寬松,每周可會見等。比較人性化。熬一熬就過去了。
刑事拘留則關押至看守所。環境惡劣,要求嚴格。每日從早六點半至晚上十點。嚴格每小時內的活動事項。晚上需要輪流值班。每天都很難熬。
第五,心理壓力不同。
行政拘留心理壓力會有,但是還在大部分人能接受范圍之內。只需要稍微自我調節夠即可適應。
刑事拘留心理壓力會大很多。不光需要面對嚴格的管理制度,陌生的環境。更需要承受違法犯罪后帶來的嚴重后果。動輒幾年的刑期。不是一般人能心態平和的接受下來的。
您認為還有什么不同的?請評論留言討論。謝謝
對被拘留者以后的影響。
第一,對被拘留者以及被拘留者直系親屬將來的參軍,國考,事業單位考試等。
行政拘留基本上沒有影響。刑事拘留就有影響。刑拘后被判刑的就有案底。就不能參加以上工作報考。
第二,對平日里求職工作的影響。
行政拘留基本上沒影響。只要不是長期無數次被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則有一定的影響。普通用人單位很少審查有無犯罪前科。但是一旦因為一些惡性犯罪的案底被知道后,輕則工作上得不到領導同事信任,重則被辭退。
第三,對日常生活的影響。
行政拘留一般無影響。只要不是猥褻等心理變態類違法行為。比如賭博,打架等被行政拘留?;緹o影響。
刑事拘留則不同。不光是本人被親戚鄰居指指點點。連帶家人也會被帶上有色眼鏡看待。因為一旦坐牢了,就就被打上了惡人的標簽。
綜上所述,如果只是生活中犯點小錯,被行政拘留。是不會有太大影響。但要認識到自己的弱點與缺點。及時改正。避免鑄成大錯而無法挽回。但是一旦被刑事拘留,繼而被判刑的話。那就影響很大了。會失去一定的自由,會失去自己或者直系親屬一些機會。法律的功能就有懲戒這個種類。
您可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留言。謝謝閱讀。
兩者依據的法律不同,前者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后者依據的是《刑法典》。行政拘留是針對違法但不犯罪的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措施,由公安機關決定和實施,人被關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針對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人,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一般是人身危險性大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不采取強制措施會潛逃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關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期限一般15日,最長不超過20日。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日。經過刑事審判程序判決的會留案底,行政拘留不留案底。
1.治安拘留與行政拘留的不同。
(1)范圍不同。從外延上看,行政拘留比治安拘留范圍要廣,治安拘留系行政拘留的一種類別。換句話說,行政拘留包含治安拘留。
(2)實施主體不同。行政拘留是指所有法律(一般為行政法律)中,行政機關(包含公安機關)可以對行為人實施拘留的情形,行政拘留實施主體是所有有權實施行政拘留的行政機關;而治安拘留則僅指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行為人實施拘留的情形,治安拘留實施主體僅限為公安機關。
當然,以上是字面上的理解。事實上,在我國,治安拘留即指行政拘留,只有公安機關有權實施,屬于行政處罰的一種類型。
2.行政(治安)拘留與刑事拘留的不同。
(1)責任形式不同。行政(治安)拘留是違反相關行政法律的最終責任(后果),而刑事拘留只是一種臨時性、階段性的強制措施,不是最終的責任(后果)。
(2)實施主體不同。行政拘留或治安拘留均由國家行政機關實施;刑事拘留由國家司法機關實施。
(3)前提不同。行政(治安)系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構成犯罪行為人的制裁。刑事拘留則是因涉嫌(構成)犯罪,可能違反了刑法的規定。
(4)性質不同。行政(治安)拘留屬于行政行為;刑事拘留是一種司法行為。前者是國家行政機關(包含但不限于公安機關的所有有權實施行政拘留的行政機關)職權運行的體現;后者則是國家司法機關(一般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職權運行的體現。
(5)時間不同。行政(治安)拘留一般不超過15日,合并處罰不超過20日;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日。
3.是否有案底
(1)行政(治安)拘留一般會在公安機關留有案底。
(2)刑事拘留,如果案件最后被撤銷、不被起訴或者宣告無罪的,一般沒有案底,如果犯罪成立,肯定會有案底。
注:公安機關既是行政機關,又是司法機關。在行使刑事偵查權時,屬于司法機關。
區別如下:
1、處罰適用的依據不同:行政處罰適用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性法規以及合法的規章;而刑事處罰適用的依據只能是法律,即刑法典。這是因為關于刑法的規定,是國家的專屬立法權,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規章無權規定刑事處罰。
2、處罰實施機關不同:行政處罰在我國是屬于行政管理的范疇,因此實施主體是行政機關。而刑事處罰是屬于國家的司法權范疇,因此只能由法院實施。
3、違法者主觀狀態對承擔責任的影響不同:在刑事處罰中,行為人的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對其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影響很大,是判斷罪與非罪、此罪或者彼罪的重要因素。但在行政處罰過程中,只要主觀上有過錯,即有主觀上的故意或者過失,客觀上實施了違法行為,違反行政管理秩序,就可以對其實施行政處罰,不過細的研究這一違法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
1、行政違法由行政部門處理。民事違法由人民法院處理,刑事違法屬于犯罪,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處理。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成為三種違法的主體,少數行為如強奸,法人不能成為主體。
2、民事違法、行政違法、刑事違法都是違法行為并要承擔法律的相應責任,其區別在于違法產生的方式不同與后果責任不同:民事違法主要是體現在違約行為、侵權行為與不履行法定義務行為,比如——不給付約定債務和侵犯他人的名譽權。
3、行政違法是體現在違反行政法規上而沒有產生對他人的侵害侵權行為,比如——違犯計劃生育的政策法規與無行政許可進行經營的行為,還有輕微的侵害行為;刑事違法主要是體現在侵害與加害、非法侵占上,比如——傷害他人生命、盜竊他人財物等,與前二者的最大不相同的是,罪刑法定是刑事違法的處罰原則,而前二者可以協商、和解與自我擔當。
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定義在百度詞條內應該可以搜到,這里不作贅述。簡而言之,行政處罰是行政法范疇的一種法律制裁,刑事處罰則是刑事司法范疇的一種法律制裁,二者是兩種不同法律部門中的專有名,其內涵和外延不存在重疊。兩者都是對違反國家法規制度的一種制裁形式,都可以限制人身自由,都可以財產罰,但兩者之間也存在很多差異,但顯而易見的是兩種制裁后果截然不同。刑事處罰對責任人的懲戒較之行政處罰更為嚴厲和徹底,是一種可以長時間剝奪他人自由甚至生命的制裁。行政處罰則較之輕微很多。
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
違反行政法規的違法行為要承擔行政責任,部分嚴重違規的,屬于犯罪的,同時要承擔行政和刑事責任。
違反治安處罰法,對社會有一定危害性,但構不成犯罪的,接受治安管理處罰,如果同時也有違反其他行政法規的情形,也要負擔行政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本身也屬于行政處罰。
以上情況都要注意,一事不二罰,一個法律事實不在不同行政法上承當兩個以上罰金的處罰,其他處罰可以并行,構成犯罪的不能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等等等等。(這個概念我沒本事既讓你聽懂又保證嚴謹,這個法學生本科生上課都可以上整整兩堂課,研究生可以作論文,博士生可以作項目,老教授可以終身研究……)
以上都是你——自然人,和國家機器之間的事情。
民事責任是你和其他人(也有可能是公司、學校等法人)之間基于民事關系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和上面的統統可以并行,是兩條線。
舉例:
背景:你路邊違停,堵住了正常停車位里的我。
情況A:我讓你挪車,你裝死,我報警,交警貼條,你承擔違停的行政責任。
情況B:我讓你挪車,你不干還打我,我報警,交警貼條,治安警抓人,你承擔違停的行政責任和打人的治安處罰?!R點啊知識點,你違停和打人是兩個法律事實,不屬于一事不二罰范疇。
情況C:我讓你挪車,你不干還打我,我受了傷,但傷的還不足以定你犯罪,我報警,交警貼條,治安警抓人,我上醫院治病找你要醫藥費,你承擔違停的行政責任、打人的治安處罰,以及打傷我需要賠償的民事責任。
情況D:我讓你挪車,你不干還打我,我受了傷,構成輕傷以上,我報警,交警貼條,治安警抓人,我上醫院治病找你要醫藥費,你經立案強制逮捕起訴審理宣判被定罪,你承擔違停的行政責任、故意傷害犯罪的刑事責任,打傷我需要賠償的民事責任。——知識點啊知識點,因為你構成犯罪了,你打人這一個單一事實的治安處罰行政責任因為明顯弱于犯罪的刑事責任,所以被刑事責任吸收了。
情況E:我讓你挪車,你乖乖挪了,還真誠道歉,我很滿意的放了你,但你還是被監控抓拍了,你承擔違停的行政責任。
結論:不要違停,利國利民。
行政處罰就是違反行政法規定或者因行政法規定而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刑事處罰是因為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有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民事賠償一般是由于民事范圍的違約、違反民事法律或者民法規定的一定的償還行為。這三者的不同,就在于他們的法律的性質不一樣,行政處罰是行政法范圍,刑事處罰是刑法范圍,民事賠償是屬于民法范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