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共同按揭的房產可以歸一人_離婚后夫妻共同貸款房產未還清,怎么變更到一人名下?
特邀律師
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即使協議離婚歸屬一方,但由于銀行按揭款尚未還清,此時是不能辦理過戶的。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的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你的房產的產權不歸你自己所有,是你跟欠款銀行共有的。所以你要想過戶必須得到銀行的同意,你欠銀行的錢你覺得銀行會同意你把房產交給別人嗎?只有你提前還完剩余的貸款房產才是你自己的,才聽你的指揮。
想辦理此類住房過戶,有兩個方法:
方法一
由男方籌資把銀行的錢還清了,然后憑銀行開的貸款結清證明,去房屋所在區產權登記部門注銷銀行的他項權利,然后房子就可以拿出來了。辦理完畢該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之后,再由雙方一起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和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離異析產過戶給男方。
方法二
目前無錢還清貸款。就由雙方保管好離異協議,等以后住房貸款還清之后,由雙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異協議和住房三證,一起到房管部門辦理離異住房析產過戶給男方。
如果女方拒絕,男方可以憑離異協議依法起訴女方維權。
離婚后,夫妻共同貸款房款未還清,怎么過戶到另一方::
隨著國民經濟增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追求也發生了很多變化。現在的夫妻不是以前能填飽肚皮,嫁雞隨雞的年代了,一言不和就拉破。
離婚,是每個涉事者一件最頭痛的大事,但既然雙方已無法繼續婚姻的延續,離了也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特別是夫妻名下未還清房貸的共同戶產的分割是最讓人頭痛的一件事,共同按揭未還清房產其實最麻煩,當然夫妻達成共同協議明確約定的除外,沒約定好的主要還是取決于夫妻雙方是否真的另立鍋灶。
這種情況只有一、先評估房產,評估升值空間,二、夫妻共同提前還清房貸,好拿到抵押在銀行的產權證書,三、如房屋首付款是一方首付,先去除首付款,并計利率。四、剩余部門按五五分割,也可計入分割期內的增質部份,有約定協議的除外,接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付款就行了。如果不能提前還貨,解凍手續的只有公正處公證,一方按約定接受另一方房產產權,繼續用共同帳戶來付銀行按揭款,直到完成事誼,還有就是可以以買賣方式重新審核方式過到另一方,但有效機率不大,當然,如果一個家庭真的破裂了,夫妻雙方在分割財產時,也不需要方方面面真去計較,早離早散,早分安心,只要真心提出離婚的一方,是真心想離開對方,其實財產在他(她)心里已不算什么,因為對方要的是所謂的自由與浪漫。
最后祝大家:家庭幸福,財源廣進!
以上是個人看法,僅供交流探討,如有不當敬請諒解
離婚后,房子也可以歸雙方所有,未必一定歸一方所有。
離婚后原來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房產也屬于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只是需要提醒的是,過戶的房產必須沒有貸款、不在抵押狀態。擴展資料:準備資料房產過戶準備資料(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托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13)收購或合并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手續房產過戶手續(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準文件;(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10)屬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13)收購或合并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