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產權用途為住宅_50年產權是什么性質?
特邀律師
50年產權吧能說明什么,有的住宅開發商拿地比較早,所以產權年限很少!公積金貸款只能用于住宅,你的情況沒啥毛病,可以放心
1、5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時間。房產產權是你的,可以終身擁有。但是地權的產權是國家的。到達使用權年限后需要再購買土地的使用權,但具體價格及方式現在國家還沒有出臺。
2、5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于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
3、根據有關法律,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是40、50或者70年,根據用地的性質不同而定,普通民宅一般是70年使用權,公寓和商住的一般都是50年。50年產權基本是性質基本商業用地,水、電、燃氣、供暖、物業都是按商業標準收。
住宅的產權基本上是70年,而且對于這種帶有社會公共屬性的房產特性和最近政策也是在不斷地完善中看出,住宅最終會像農村土地一樣再次延長70年的必然性。而其他所有的低于70年產權的房產都不是以基本居住需求為目的,而是以商業、服務、配套等為特性的土地性質。
像科技園、物流園、工業園等產業園區項目是以產業經營創造就業和稅收為基礎的,也就意味著地方可以從未來的運行過程中獲得更多的社會回報。因此,土地的初時轉讓價格也是及其低廉,只要滿足土地征收和配套設施費用就可以作為轉讓條件,而且土地使用權限是在50年。
另外,對于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建設用地也是50年使用權,有些還是采用劃撥性質。像醫院、學校不僅提供土地,還需要進行項目建設,完成后才交付使用單位。而前期的這些是通過財政支出。
只有住宅和商業用地是最體現出地方土地收益來源的。住宅的居住屬性也必定會在70年之后還要繼續延續N年是既定的事實。而商業用地是40年(很少有50年),而且到期后會被收回或增收高額的土地使用費是肯定的。
那么對于問答者問的房產只有50年的情況有多種,這里筆者就簡單地說一說!
住宅特性
對于80年代或90年代的老破小房產,大部分都以使用了20年以上。假如沒有進行調整的這些房產,在房產證中會出現40多年或50多年的產權。可這種房產的土地價值是絲毫不會受到影響,只管放心地買。到期后自然會繼續使用。而房產稅也會是針對所有住宅公平對待的。可有些特例房產也是要注意的,比如在溫州就出現過使用權只有30年的住宅,如今基本接近到期,可能要征收一部分費用。
商業地產的公寓樓
對于商業地產改造為住宅公寓樓的房產,一般使用權在40年,極少會有50年。從土地出讓領到大土地使用權證到房屋銷售都是過去了3年以上。很多房產證上只有40多年或30多年,而不是50年或40年。
這些房產不僅水電煤氣大部分按照商業性質,還有在房產到期后會被征收高額土地使用費或直接收回。而且被拆遷安置的補償費用也是要比住宅低出許多。購買時一定要考慮這個風險。
小產權房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一些其他用地性質的房產或農村集體用地的房產,在一幢大房產只有一個產權的情況下。購房者買到的房產是沒有單獨產權證的。也就是與賣方只簽定了一份產權轉讓協議。甚至有些就只有20年的租賃協議,再加一補充條款(到期后繼續免費延續)。
這種房產無論是50年還是40年,都是把產權交付給賣方手里,而且風險極大。購買時一定要謹慎。
不同的產權特性帶來的收益和風險是不一樣的,購房者一定要瞪大眼睛看清楚。而且同樣的住宅50年、商業50年、村集體土地50年、其他用地50年,也是完全不一樣。
有的。 商住樓是指該樓的使用性質為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底層(或數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余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不分建設主體,不僅開發商可以建,非開發企業、個人也可以建,沒有規定必須出售.商住樓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根據國家土地法規定,綜合土地的使用權年限為50年. 可以看看房產證上面寫用途是商住 還是住宅 還是商用 這是不一樣的 商住的產權一般都在50-60年 而住宅一般都是70年 而商用的最多是40年 商住和商用是可以注冊公司的 商住樓,是指原來這一塊地是進行商業用的,現在改為居住使用. 商住樓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而居住樓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這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會有區別. 1土地使用年限少. 2相關的稅費也比住宅要高 3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3小區管理.大小.安全.等等都沒有商品房小區好 4以后出售的話買的人也相對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