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離婚了怎么判_男人出軌了還提出離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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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婚或公開非法同居的程度,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這種情形,法律上不作評判。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通常所說的外遇,一般不構成《婚姻法》上的過錯。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個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說外遇的情況,只有達到這個程度時,《婚姻法》才把它作為一種過錯。其他的外遇情況千差萬別,盡管都破壞了婚姻家庭的穩定,也違反了夫妻忠誠的義務,但法律在財產分割上不作評判。即不會因此而判決有過錯的一方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婚內一方“出軌”,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法院調解不成,可判決準予離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院應判決準予離婚。這包括兩層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而且又調解無效,便應準予離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雖經調解無效,仍不準予離婚。所以一方有婚外情屬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法庭調解無效,法院應判決準予離婚。
出軌分為精神出軌和身體出軌,一般的趨勢都為先是身體上出軌,進而發展成精神和身體上都背叛,如果已經出現這樣的情況,那么婚姻和感情是很難再繼續維系下去的,所以,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
夫妻雙方如果有一方出軌,那么另一方肯定是很難對其原諒的,既然已經沒有了感情,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也不幸福,離婚的可能性很大,正如中國的一句古話,破鏡難重圓。但是有一方會為整個家庭考慮,可能會選擇原諒一次,但是人都有一定的防備心理,即使是原諒,也回不到從前了。
男人出軌的原因和女人出軌的原因不一樣,男人更容易被外界所誘惑,而女人處于弱勢的位置,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家庭沒有幸福感或者是家庭暴力。出軌的那一方可能會在表面上和另一方繼續維持著夫妻關系,但是這樣虛假的感情維持的時間不長,總有一天會爆發,雙方都會因為這件事而撕破臉。
作為婚姻的忠誠一方,這里盤點一下不忠一方在法律上會受到哪些制裁。
1、刑事處罰。
已婚者與其他已婚者或未婚者再次結婚的構成重婚,處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處罰。
此外,有其他虐待、破壞軍婚等情形的數罪并罰。
2、失去子女撫養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時,要考慮夫妻雙方經濟能力、精神狀況、家庭環境、教育程度等因素,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標準進行衡量。婚姻不忠一方本身對家庭有過錯,有較大可能性失去對子女撫養權。
3、分割財產時少分或不分。
婚姻不忠一方往往有轉移、隱匿財產情形,甚至偽造共同債務,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可對婚姻不忠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4、對家庭付出較多的忠誠一方給予補償。
無論是從法律層面還是從情感倫理角度,婚姻忠誠一方往往為家庭生活付出頗多,故在離婚時理應對其有所補償。婚姻法立法正是考慮這一層面,因而加大了對婚姻忠誠一方的保護。
5、對另一方進行損害賠償。
夫妻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情形,同家庭暴力或遭受遺棄、虐待一樣,另一方有權主張損害賠償。
因出軌而判離婚,法院會怎么樣判財產分割?
一般來講,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原則上以平均分配為主,適當照顧弱勢群體(例如沒有收入、有慢性病、有殘疾等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適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提法。
至于因為出軌造成的離婚,對財產有什么影響,基本是這樣的:
1、如果過錯程度較輕,一般不影響財產分配。
2、如果過錯嚴重(主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并且無過錯一方強烈要求,法院會酌情對無過錯方予以照顧。至于照顧多少,主要考量其過錯程度、對受害方的影響以及受害方的意愿程度。
總的來講,這個問題,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有過錯方一定少分財產,基本上還是有法官自由裁量權酌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