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兩倍工資怎么算_2倍?3倍?春節加班工資到底怎么算?
特邀律師
我在國有企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高級經濟師。感謝邀請回答這個問題。
明天是2021年2月11日,除夕夜。一夜連雙歲,五更分二年。提前祝福各位朋友新春快樂!健康幸福!平安吉祥!萬事如意!
一、2021年春節假期安排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春節放假調休7天(2月11日至2月17日)。
2、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記念日放假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綜上,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2月12日、13日、14日)屬于法定節假日。農歷除夕、初四、初五、初六(2月11日、15日、16日、17日)屬于休息日調休。
二、2021年春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1、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2、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計算公式為:
A、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300%
B、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00%
我國現實行5天工作制,平均每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三、結論
1、勞動者在春節3天的法定假期(初一、初二、初三)內,用人單位安排其加班的,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標準計發3倍工資。
2、勞動者在春節其余的4天(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假期內,用人單位安排其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休息日加班工資標準計發2倍工資。
3、法定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資標準=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以上是個人意見,希望能幫助到你,供參考。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按日平均工資計算即可。 月工作時間就是26,簡單來說就每月應發工資除以26就是日平均工資,再算兩倍就是星期天加班工資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只能是差額。鑒于雙倍工資的性質,是比照工資標準計算的賠償金,決定了在用人單位已經支付日常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只能向用人單位主張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即雙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春節長假,萬一你要加班,加班費該怎么算?
2月16日-18日,加班工資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工資3倍,2月15日和2月19-21日可安排調休或付2倍加班工資。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本周日(2月11日)可是要上班的,除夕也不是法定節假日哦~詳見↓
除夕不是法定節假日
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明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春節放假安排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春節:2月15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2018年春節加班工資怎么算?
小貼士
1、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2、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確定。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2017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