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區滿70年怎么辦_房子住滿70年怎么辦?
特邀律師
房屋所有權是永遠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70年產權到期后,可以根據我國《民法典》第359條的規定處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放心就好,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但是你房屋產權卻是永久的。一般說是會免費續,即便拆了政府也會有相應的賠償。
房產權70年是指該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 不管有沒有滿70年,房子都一直是屬于你的。 70年后,土地使用權到期,并不是要把你從居住的地方趕出去,只要你個人給國家相關部門象征性的交納一定的土地使用費,也就是租金,還是可以居住使用的,若是政府在這塊地皮上有其他的項目的話,還會給你相應的補償費。 現在國家正在制定政策,擬滿70年后自動延續土地使用權,現在對有償或無償續期還存在爭議。
規定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70年,不是你房屋產權,產權沒有年限限制目前住宅性質的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所以房產證也不會收回《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