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車主不愿配合保險賠付_肇事車主不配合保險理賠。咋辦?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方拒絕承擔賠償責任的,受害方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可以將單位一并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于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案件起訴至法院后,法院固然應當根據法庭調查的事實對事故責任進行確認,調查范圍不受公安機關責任認定書的限制,但在通常情況下,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推翻責任認定書的內容時,法院都會采信公安機關對責任的認定,并以此為基礎確定有關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當事人在拿到交通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如果不服,要及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 第三步: 合理要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修車費;車上貨物損失等。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
感謝邀請,大家好我是車保社小編,懷著一顆沉重的心來和大家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也希望大家多多關注支持我,我會在汽車保險理賠方面給你們最優質的咨詢服務,讓你們的愛車無憂;首先明確一下超出保險限額部分是肇事方不想賠還是沒有經濟能力賠這個問題,針對這種情況唯一的解決途徑就是走法律程序,如果駕駛員不是車主本人,在法律上車主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需要司法部門認定,不配合賠償司法部門將會強制執行,可能需要的時間較長。通過這個事件,小編建議:車輛保險尤其是三者險一定要足額,根據現在行情都是百萬起步了,保費實際相差無幾但保證承擔相差很大甚至翻倍,一定要改變保險的錯誤認識,重新認識保險的作用、社會職能等,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助到你,謝謝大家!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交通事故發生之后處理時,最終是以民事賠償結束來了解交通事故。如果在民事賠償的時候對方不積極的配合,勢必會造成交通事故久拖不決。作為事故的另一方當事人應該明白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采取以下辦法來快速的解決。
保險公司的代位追償。
如果自己的機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自己的機動車又購買了車損險。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車主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的方式解決。
通俗的理解就是自己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由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修復,產生的費用由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墊付。
自己的保險公司通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渠道向有責任的第三方進行追償,作為原車主就不需要再找對方。
人民法院的訴訟。
如果自己的車輛沒有購買了車損險,對方在賠償的時候又不積極的配合。自己首先要做的先和對方的保險公司進行聯系。關于對方的保險情況,可以向處理事故的民警咨詢。
如果對方的保險公司可以積極的和你進行協調賠償的話,這是最好的一種解決方式。
如果對方的保險公司也以種種理由不予賠償的話,作為機動車的車主,唯一的選擇就是向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交通事故的案件處理起來相對來說在人民法院比較簡單,一般情況不超過三個月,法院就會做出判決。
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
人民法院是否采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進行民事判決呢?可能有的律師會告訴你,人民法院在進行民事判決的時候,可以采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也可以不采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案件當中,人民法院是會采納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的。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是事故民警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在交通事故中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來劃分責任的。
除非當事人在人民法院開庭的時候提出了關鍵性的證據,否定了交警隊作出的事故認定書,但是這種情況相對來說比較少。
我的個人建議。
發生交通事故后,作為每一個駕駛員都是想快速的處理交通事故。有的時候駕駛員在處理交通事故時不積極的配合,這種做法是要得到大家譴責的。
希望每一個機動車的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要多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這樣就可以快速的處理交通事故,節約了對方的時間,同時也節省了自己的時間。畢竟交通事故最終還是要進行解決的。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
輕輕漫談來答疑您心中的困惑,認為車禍肇事人不愿賠償,推托給保險公司,也許是您不了解法律所導致的誤解。
法律為了保障車禍被害人能夠及時得到賠償,規定車輛所有人必須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由侵權人也就是駕駛人賠償。遇到這種情況,建議您將駕駛人,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判決保險公司先行墊付醫療費等費用,后期的治療費用也會根據傷殘評級給予合理賠償!
其實您應該感謝法律這樣規定,因為它避免了肇事人沒錢得不到賠償的。保險制度為您和肇事方都分擔了風險,希望您能正確理解法律,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爭取自己的權益!若家境經濟困難,建議您到當地的司法局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電話??熱線12348),獲得公平正義!!
首先,他的保險公司的賠款是針對他的,保險公司賠多賠少給他是他的事,和你沒有一毛錢的關系,你找他就行。
所以,你現在的問題就是你的車被責任方追尾,而對方不還錢, 這是個民事關系。你強硬一點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他,同時要求修車錢以外的其他損失(當然,這也要合理并且舉證,否則法院不支持。覺得錢少的話,可以了解一下他的車是不是單位車,或者是他在執行單位工作的時候出的事,如果是這樣,可以找他的單位索賠, 如果是他個人的車又不想還,貌似除了上法院,然后申請強制執行,沒別的短平快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