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多久能結婚_二婚一般談多久結婚?
特邀律師
離婚以后要多久才能再結婚,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就是說,你辦理了合法的離婚手續后,就可以馬上辦理合法的結婚登記。具體多久合適,要看自己的具體情況和當地的鄉風民俗了。按照大多數中國人的觀念,離婚后又馬上結婚,這種情況很少很少,多少人也不易接受,就是在離婚后較短時間內再婚,也會招致很多非議。所以,最好當事人自己決定,離婚之后多久再結婚吧。
二婚男女都經歷過婚姻的不幸,一個好端端的家,就不復存在了,這是人的一生中最痛心的事。
那么,二婚男女必然還要生活下去,尋找自己的另一半也在情理之中,人嘛,一生中哪有順風順水的呢。
二婚男女再婚,一定要慎重,不能操之過急。
具體到男女了解多久才能結婚,這個要看各自的實際情況而定,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二婚男女要結婚,須從以下方面進行了解:
(一)深入了解對方的性格。
(二)弄清對方離婚的原因。
(三)了解對方的文化程度。
(四)了解對方的經濟實力,如住房,月薪多少,存款情況,負債情況,等等。
(五)了解對方是否有孩子,及孩子撫養的歸屬權。
(六)了解對方的身體健康情況。
(七)弄清楚對方的家庭負擔情況。
(八)了解對方是否與其他異性有瓜葛。
(九)還要深入了解對方的其他方面的情況。
以上了解的時間,起碼也得一年或者更長時間。
二婚男女在沒結婚之前,一定不要同居,否則,就會有好多扯不清的事情發生。
因人而異,本人兩年半以后再婚的!!
說說我自己的經歷。我失去另一半七年了,帶一個男孩,當時小孩才七歲半。我經過了一年的痛苦,慢慢忘記他。為了能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答應同事的介紹。去了相親,但是對方聽見我是一個男孩,馬上拒絕了。那一次之后,我不敢有組織家庭的念頭了。為了小孩,我辭了以前的工作,去應聘了現在的清潔工。工資低,但時間好,而且單位人性化,小孩有病隨時可以請假休息。不知不覺做了七年的清潔工作!小孩已經十五歲了!我還是一個人!
離婚后多久適合開始下一段婚姻?這個不像數學有計算公式吧?婚姻法也沒有規定。
所以只要你愿意,當你離婚證到手的那一刻,你就屬于自由的人了,可以馬上開始下一段的婚姻,追求幸福是你的權利。
緣來緣聚,緣去緣散。你們都從相識、初戀、熱戀、結婚、生子一路走來,以前浪漫的花前月下,變成了現在枯草無味的油鹽柴米,有些男人除了上班賺錢,家里的家務事幾乎從來就沒有上過手,下班一回到家泡上一杯茶,打開電視機或者電腦,要不就是玩手機看頭條。光你上班賺錢嗎?不要忘記了,你的老婆也上班賺錢,也許工資比你還高,下班了還要去買菜回來,進門水也沒有喝一口,就在煮飯做家務活了,有些男人經常在外面喝酒打牌……
這樣看來,離婚并不是一件難過的事情,反而覺得是一件開心的事情,終于解脫出來了。
既然離婚了,開心了,那么下一段婚姻就會很快的開始。
吸取教訓,下一段婚姻更精彩
如果是你,你覺的離婚多久才開始下一段婚姻?
婚姻法中對再婚時的離婚時間沒有規定,符合婚姻法規定即可辦理結婚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