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撫養費對方拒絕付怎么辦_如果離婚后,女方不給孩子撫養費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受到最大傷害的實際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別因為大人的戰爭,牽扯到自己的親生骨肉。上演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悲劇。
無論是雙方是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的渠道判決離婚的,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確定雙方的責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體健康和生活上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會準許雙方離婚的。
女方離婚后,有能力卻拒不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足以說明這個女人是心中沒有孩子,自私自利,沒有一點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個母親。除非這個母親喪失了體力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才有正當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棄對孩子進行撫養的責任。
你可以將孩子的母親以遺棄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責令她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動產和不動產的證據,并要求強制執行,法律是會支持你的。
現場普法照片
離婚不是新鮮事,但卻是頭痛事。協議離婚男方不給撫養費,還有什么辦法?已有網友回答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執行男方給付。這是方法之一。
撫養小孩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離婚時孩子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由雙方協商。一方撫養小孩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支付雙方協商。撫養費承擔的具體數額可根據義務人收入情況確定,如有穩定收入的可參照月收入的20%~30%計算;如無穩定收入的參照當地最低生活水平計算小孩的撫養費。一旦簽訂協議,男女雙方必須認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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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題主所問的問題:協議離婚男方不給小孩撫養費怎么辦?如屬男女雙方|自行協議在民政離婚男方不給小孩撫養費。筆者建議女方以男方不履行給付小孩撫養費為由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訴。在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對男方于情于理于法的調解下,讓男方主動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書,并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書強制執行力,即男方不按約定履行義務,女方便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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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民調解解決家事矛盾方式有利于化解雙方紛爭,并節省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人民調解法規定調解不收費,司法確認也不收費。此為第二種方法。希望大家收藏。也希望有這方面需求的朋友找五哥幫忙為您咨詢,為您調解!
應該到法院立執行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離婚的,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半年或一年給付一次撫養費。
協議離婚的,應當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給付撫養費,然后再申請執行。
到法院立執行案件,需要帶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法定代理人身份證。自己應當知道或者通過主審法官查詢對方身份證號碼。能夠提供對方經常居住地、聯系方式等。
立案時填寫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執行依據、申請執行標的額、以及對方財產情況等。
按照執行時效的規定,法律只支持時間未超過二年的撫養費。
不需要交納申請執行費,法院將在執行過程中直接從對方扣除。
填完申請執行書和申請人、被執行人相關信息后,等待法院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標準,待法院決定立案并將案件信息錄入法院系統執行案件網后,主動或等待通知聯系執行法官,催促盡快執行。
執行法官會依照程序送達執行通知書、網上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和車輛、債券投資等信息,發現后即可以采取凍結、查封、扣押等措施。
對于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也可以拘留,納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行為等。如果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具備條件時再恢復執行。
總之,現在法院執行工作已經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好的執法環境將有助于撫養費案件的執行。
從一對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到相識到相愛最后在不定數的因素之下結為夫妻,讓人感覺這個世界的神奇的力量與神奇的偶遇。
結婚不是為離婚而準備的,既然相愛就在一起!但世上的事情誰能說得清楚呢?婚姻所遇到的暗礁也是讓人防不勝防的,觸礁也會在所難免的,雖然有些人會相安無事,會幸福一輩子,但就像有人說的“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樣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如果真的是到了互相走不下去的婚姻,離婚也許是最好的選擇了吧?
離婚以后的問題多得不勝繁數,財產的分割啊,子女的撫養問題啦……!這些都是有待商榷的,一個鬧不好對雙方更是傷上加傷,對孩子也許是會造成終身的傷害,離婚中的家庭孩子是最可憐的人,家人一定要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以免到時候后悔。
離婚后對于說有一方會找各種理由不拿撫養費,那也好說,簽字畫押白紙黑字寫明白了,這個孩子跟你是沒有什么關系了,孩子的成長中的缺席就代表著你放棄了孩子的所有,不要等孩子長大以后再找各種原因要求親近,讓孩子難堪。
雖然是離婚,但真的不愿意看到雙方都成為仇人!物質是人為創造的,如果太在意也就無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