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冒偽劣產品怎么處罰_賣假冒偽劣產品會怎么判?
特邀律師
首先,銷售數額足夠巨大的,或者說假冒的產品種類符合刑法分則第三章中具體規定的,或者造成了足夠嚴重后果的,就構成犯罪。那就觸犯了刑法。 其次,就算沒有達到刑法的程度,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首先屬于欺詐行為,那就觸犯了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再次,根據假冒產品所屬的種類不同,會觸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者產品質量法(當然,如果產品的種類屬于極個別的小眾物品,既不屬于消費型產品,也不屬于投資型產品,消法和產品質量法都管不到,或者說有其他專門的單行法管的,那就會觸犯專門的單行法,例如,農民購買的種子等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等,就有專門的單行法) 最后,要考慮到這個假冒偽劣商品有沒有使用到別人專用的專利技術/實用新型設計/注冊商標/著作權。如果在假冒的時候,有侵犯到這些權益的時候,還會觸犯諸如《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知識產權法律
當行為人故意制造、銷售偽劣商品,銷售金額達到法律規定的5萬元以上時,是要成立犯罪的,是違反了刑法分則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但是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的制售偽劣產品行為一般屬于違法行為,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你朋友的情況是依據的是《產品質量法》第五章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不承擔賠償責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所謂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我國《刑法》第140條規定,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不足5萬的話,以罰款為主,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
具體要根據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銷售金額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