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不管老人犯法嗎_老人生病子女不管犯法嗎?
特邀律師
快樂關羊回答此問題。
兒女對父母不管不問、一點不盡孝,應該把他們送上法庭嗎?
這個問題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法律規定,按照法律規定所有成年子女均有對父母盡贍養的義務。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兒女不管不問父母不盡孝,應該把他們送上法庭嗎?我覺得為了便于解決矛盾處理問題,建議這樣來處理:
一、作為父母把兒女撫養成人了,不管兒女能耐多大,他們始終是兒女,作父母的都望他們好,但他們不盡孝是錯誤的,先給他們留個面子,不一下就將他們送上法庭。父母可先召集兒女們坐在一起,以家庭會的形式,說明已無勞動能力、生活困難,每月需要兒女們提供贍養費的基數,要求兒女依法盡贍養義務,兒女們根據情況商定各自出贍養費多少,按月或按季付費,立下相應字據,以便明確責任。如兒女們商量不好,那給他們說明,要逐級反映尋求法律的支持。
二、如家庭會協商不好,兒女們態度不明不愿盡贍養義務,作父母的可向村、組干部反映情況,請求幫助做工作調解,教育、督促兒女盡贍養義務,如通過教育、調解,兒女都認識到了該盡贍養義務,履行職責,那問題就解決了皆大歡喜。
三、如村、組干部都做不好工作,那也就不必給兒女們留面子了,就向當地法院起訴,將他們送上法庭,對簿公堂,接受法律教育,由法院調解判決他們給付贍養費,盡贍養父母的義務。
父母做到了仁至義盡,如兒女們不醒悟被送上法庭,屬于咎由自取,活該!
供參考!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父母可以通過居委會或村委會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通過調解或者判決讓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如果子女拒不執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比如凍結子女賬戶,直接劃撥存款等方式,迫使子女履行贍養義務。子女拒絕贍養,情節惡劣的,將涉嫌遺棄罪,面臨刑事處罰。
在城市這事不多,有退休金,大部分都有房子(很多子女、為房也會管),如工作、家庭原因,不能長期侍候,也會送去養老院,而老人很少有去告兒女的。
兒女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義務也是責任。兒女不照顧生病的老人是在逃避責任,建議先通過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進行調解,調解確實無效時,那就法院見吧!
如果造成嚴重后果的話,這種行為是可以判刑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