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期限內申請再審_申請再審的期限是幾個月?
特邀律師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根據法律規定,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為終審判決。二審判決經宣判或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的判決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為了保證法院判決的公正、準確、合法,法律還規定了“審判監督程序”,即對法院的生效判決,如發現確有錯誤,可以通過進行再審予以糾正的程序。以民事訴訟案件為例,有以下情況,可以提起審判監督程序:
得到判決書生效以后6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案件的審理期限雖然明確規定,但是檢察院的監督規則規定再審法院3個月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處理,可以申請法律監督。
再審分刑事、民事二種、分別有不同規定!
刑事案件一般規定是二年。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再審的期限、一般在刑罰執行完畢兩年內提出,
但是有特定條件:
再審可能對原審被告宣布無罪的,
再審是被告人在規定的時限內向法院提出的申請,
再審是屬于重大的、疑難的、複雜的案件,
再審對已經是刑罰執行完畢兩年內提出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民事案件六個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
對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生效后六個月內提出,
自當爭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提出。
再審提出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不再繼續錯下去。
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最高法院、上級法院、本審法院院長提出。必須是最高檢檢察院、上級檢察院提出??
再審的客體:是已經發生效力的一審二審的判決或裁定??
在司法實踐中再審案件並非有嚴格的規定、有多少錯誤的判決得到了改判、多少冤案得召雪??
在法制如此健全的今天、一切不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案件必須要嚴肅糾正、還社會、民眾一個司法公正一一
但是再審案件是一個艱難的過程、當事人要走漫長的路??!
你確定是過了上訴期還是再審期限。兩者不一樣。如果過了上訴期,再審是判決生效后六個月。如果再審期也過了,如果發現有新證據可以推翻原判決,可以自發現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如果這個期限過了就沒有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