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勞動仲裁索賠_公司不繳納社保可以要求賠償金嗎?
特邀律師
題主的選擇是正確的,走法律程序才能真正確保自我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這點作為職場勞動者必須要堅信無疑,法律自會給底層勞動者一個公道。
至于勞動部門的人說勝訴后也不能補繳,這種說法其實是不妥當的。
一、之所以這樣說,其原因主要有兩點:
1、勞仲裁機關的職責,主要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
一旦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得到了確認,那么勞動仲裁機構它就會出具相關的仲裁結果,認定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為員工按時辦理并繳納社保。
但是勞動仲裁機關無權征收社保的繳納,從這個角度來說,它不能去落實社保的繳納!這個問題只能由當地社保機關來處理。不過仲裁委員會可以出具有關社保的繳納意見書。
2、題主只要拿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便可以向當地社保機關投訴,由社保機關來具體查處和追繳。
只要社保機關收到員工的投訴,便會介入社保繳納的調查,此時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意見便可以作出一個公司必須繳納的證據。
同時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對公司不繳社保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者是追繳,相關的滯納金也將由公司一并補繳。
所以,題主叔叔的社保能否補繳進去,將由社保機關按照社保的有關規定來決定,勞動仲裁委員會是無權來決定此事!
二、如果社保機關作出追繳決定,公司不執行的,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只要社保機關經過調查之后,對公司作出追繳的決定,那么公司就應當必須履行。
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追繳的義務,社保機關不僅僅可以執行罰款處理,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這種問題上,題主不必擔心,只要我們按照法定的程序一步步的走下去,法律最終必須是會給出一個說法的。
不過現在有很多地方的社保政策明確規定了,不能在補繳。所以題主的這個問題還得先要向當地社保機構了解一下,你的叔叔以前的社保是否能夠補繳。
只要社保機構作出無法補繳的認定之后。那我們又該怎么辦呢?這就是第3步的處理。
三、只有當地社保做出無法補繳的認定結果后,題主就應該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為自己支付經濟補償金。
由于社保機構它也有自己的相關規定。在以前只要沒有不交的社保都可以補繳,現在這一政策慢慢的已經收緊了。
有些地方已經不再允許可以補繳的這種行為。
盡管當地社保機構說不能補繳,但題主也必須要拿到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結果,然后才能通過向法院起訴,否則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現在由社保無法繳納問題,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個比較流行的標準就是:每年向勞動者支付三個月的月工資,作為無法補繳社保的經濟補償金。
而題主的叔叔現在工作大概12年,這可以要求公司為其支付36個月的月工資,作為無法為其補繳社保的經濟補償金。
這一個數據也不是準確的,只是目前在司法處理當中比較通行的一種手段和方式,很多時候都是通過協商處理。
不過像題主叔叔的經濟補償金,按這個標準來支付經濟補償金確實太少。可以適當提高自己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畢竟用人單位,每年將為自己支付1萬元左右的社保金。只要提出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和公司應當支付的社保費用大體相當即可。
如果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最好是交由法院判決,這樣才可能最大限度的保證我們自己的經濟利益。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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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一般不能去申請勞動仲裁,因為勞動仲裁不單獨處理不繳納保險的問題,如果你只是追究公司不繳納社保,可以直接給社保局打電話進行投訴。
公司不繳納社保確實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如果你想申請勞動仲裁的話,可以以公司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離職,這種情況下,公司是需要給你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不給的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如果你不離職,只是申請仲裁,要求繳納社保,勞動仲裁是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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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解析應當從三方面:未簽勞動合同、未繳納五險一金、辭退補償金。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可請求雙倍差額工資!
入職30天內企業可以不簽勞動合同,但超過一個月還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屬于違規行為,應承擔違規責任。做了三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獲得后面兩個月雙倍工資差額,也就是可以請求2個月的工資。具體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第二、五險一金不屬于勞動爭議范疇范疇
入職三個月未繳納五險一金肯定是違規行為,但五險一金不屬于勞動爭議范疇,直接通過勞動仲裁是不會被受理。五險一金受相關行政部門監管,比如社保應當到當地人社部門或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進行上訪投訴要求企業補交。公積金應當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投訴要求補交。
第三、補償金或賠償金
問題中:干三個月不給交五險并以此為由辭退。此表述有爭議,是因為企業未交五險以此為由申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還是企業主動辭退?以下分兩種情形分析:
1、以未繳納社保為由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未依法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按照第四十七條執行。但是如果企業已經補交社保,該請求則不會被支持。
2、企業主動辭退
企業主動辭退,分為合法辭退和非法辭退。如果因為個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等企業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辭退,不用給予補償金。如果因為無法勝任崗位等情形,按照第40條,進行辭退,則為N+1標準進行補償。如果是沒有任何理由無故辭退屬于違規辭退,應當支付賠償金即2N具體參考第48條87條,計算標準參考第47條。這里的N是指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作三個月N=0.5個月。
第四、維權步驟以及解決措施建議
第一步:收集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由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無法直接通過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進行維權。可收集:入職登記表、蓋章工牌、對公賬戶發的工資流水、蓋章的工資條、內部經手簽字的文件等。
第二步:維權協商。如果企業已經辭退,應當讓企業出具辭退通知書,并與公司協商溝通經濟補償金。如果企業未辭退或者未出具辭退通知書,與企業協商溝通要求企業補簽勞動合同,并要求補交社保公積金。如果企業都同意,繼續上班即可。如不同意可進行下一步維權。
第三步:社保公積金維權。到社保公積金部門進行投訴并要求補交,如果還未被辭退,維權期間繼續正常出勤。如果企業未按照社保要求進行整改補交社保,則進行下一步維權。
第四步:仲裁階段。到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請求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差額工資,可以申請企業未繳納社保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如已經補交不可申請),其它隱形請求,比如加班費、報銷等。
【總結】證明勞動關系是支撐整個維權的關鍵點,因此首要任務就是先收集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其次如需最大利益化維權建議先咨詢法援并按照律師建議進行,因為各時間節點以及順序都將會影響最終請求和判決。最后協商溝通處理屬于最快速成本最低的解決辦法,建議先和企業溝通協商解決。
不簽合同、不繳納社保這樣的單位是非常不正規,我是HR桔子姐,專注分享職場、勞動關系、社保相關知識,接下來由我為大家解答“工作5年,單位不簽合同不繳社保,要是仲裁能有5年的賠償金嗎?”
一、單位不簽合同、不繳納社保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N)。
3、不管是企業還是勞動者,只要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企業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如果不交,勞動者可以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要求補繳,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申請勞動仲裁有哪些補償金
1、未按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賠償金5*12*2N
2、未能及時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補足社保,若是補足不了,要求公司補償相應的費用。
以上是HR桔子姐的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喜歡我回答的內容,請記得點贊、評論或轉發。想了解更多職場、勞動關系、社保相關知識,歡迎關注本號哦。
公司不繳納社保可以要求賠償金嗎?關于是否賠償的問題,不管是勞動合同法還是社保法都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但是按照我的理解,對于沒有繳納社保的公司,給勞動者造成重大損失是可以要求公司給予賠償的。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員工入職后的三十日天內,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實際一般的公司都是在員工領取第一個月的工資時,就要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是很多公司出于自身人力資源成本的角度來考慮,都要想方設法在員工的社保繳費上做文章,有的是不繳納,有的是不全額交納,其實這些不但是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同時也是損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作為員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公司給予賠償。員工可以主張如下幾項權利:
一是要求公司為員工補繳在公司工作期間應當繳納的社保。這是大多數人維權最基本的主張。由于社保會保險有的具有一定的時效性,所以一般大都是主張養老保險,但是對于醫療保險也有個繳費年限的積累和個人賬戶資金的問題。所以主張時重點是補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這三險。養老保險主要事關今后自己能否退休或是能否按時辦理退休的重大權利。由于年齡不可能倒推,如果不補繳有可能自己今后無法辦理退休,影響自己的是一輩子而不是一陣子,這是需要重點主張的;醫療保險雖然有一定的時效性,但是由于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可以在今后辦理退休后,依法享受醫療退休待遇,這個繳費年限失去了也是無法找回的,加之個人賬戶有一定的返還比例,這是個人的錢;失業保險由于涉及到自己失業以后能否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問題,如果公司沒繳納失業保險的,即使是非本人意愿離職也是無法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
二是如果公司無法補繳社保造成的損失,需要公司賠償。這種情況主要是經過仲裁機構裁定公司要為員工補繳社保,但是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無法補繳的,這種情況給職工造成的損失和傷害是非常大的,所以可以要求公司賠償自己今后不能按時辦理退休的經濟損失和醫療損失、失業保險金的損失等。這個損失的計算一般是按照公司應繳納的社保費用、滯納金、應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總和來進行計算,可能需要走訴訟程序才能完成。
三是離職賠償。由于公司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導致員工主動離職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離職。這種離職和一般的離職不一樣,由于是公司違法在先,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給予經濟賠償,而不是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在公司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本人在公司工作時一個月的標準工資。標準工資為本人離職前十二個月工資的平均工資。經濟賠償則是在公司工作一年補償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二倍。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按照第一條規定,為員工補繳了在公司工作時需要繳納的社保,補交以后是不能要求公司再給予賠償的,只有在無法補繳的情況下才能要求給予賠償;但是即使公司為員工進行了補繳,離職時仍然可以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首先簽的勞動合同是否明確公司繳納社保,雙方簽的勞動合同時間長短,短期合同一般公司把社保費加到工資里了,但需在勞動合同中體現出來,長期合同工也有把費用附加到工資里的但比較少,主要還是看雙方勞動合同如何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