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的賭債如果離婚我應該承擔嗎_老公欠下賭債,如果離婚我需要還嗎?
特邀律師
我認為這是他沉迷賭博所欠的債,法律是公正、公平會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判決的,也不會讓妻子承擔一半責任的。
我地最近有此同類現象,丈夫賭博成性,債臺高筑欠賭債二百多萬元,妻子起訴法院離婚,丈夫僅得原家產一半的權利,分得房產等160萬余元,折價拿取現金走人,他所欠債務與妻子無關。
希望你爭取時間,盡快與此類賭鬼離婚吧!否則你一輩子吃苦受累,跟著他一點指望都沒有了。
我認識一對年輕夫妻,男孩和我們沾點親帶點故,女孩是重慶姑娘,特別可愛。
結婚前男孩在昆山首付買了一套房,17年年初買的,買完就暴漲了。
17年年底的時候,男孩爆出來在網上賭博欠了四五十萬,每天被各種催債威脅,實在沒辦法和家里說了,女孩那時正懷著孕,聽說后氣瘋了,天天不讓他進家門。女孩有個姐姐也在昆山,強烈建議妹妹把孩子打了,離婚,把房子賣了一人一半。男孩的親人恨鐵不成鋼,但也希望能挽留住這段婚姻,把所有親戚都借遍了,女孩因為懷孕五個多月了,打了也不忍心,之前感情蠻好的。后來把房子賣了,還余了一點錢,兩人一起回到了女孩的老家,重慶下面的一座小城,付了首付,買了一套小房子,男孩工作能力還可以,在那里干得也還不錯。不過經濟大權已全部交到了女孩手上,成了名副其實的耙耳朵了。19年元旦他們一起還回了趟昆山參加一場婚禮,女孩還是那么可愛,我們聊了不少。男孩已回頭,很感謝女孩的不離不棄,現在有了家庭和寶貝,他很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幸福。
我想當時要不是女孩懷著孕的話,這段婚姻肯定就無以為繼了。
你老公的錯,不應該你來承擔,你想離婚,無可厚非,你老公要是改不了,結果只有一個,家破人亡。
真愛生命,遠離賭博!幸福的生活都來之不易,要且行且珍惜!
賭債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當事人可以向司法機關進行求助。同時,如果該債務是雙方離婚后,由一方所欠,那么與另一方是無關的。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男方因賭博所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是合法行為導致的正當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
1、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
2、購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4、夫妻雙方共同從事個體經營,對他人所負的債務;
5、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的債務;
6、夫妻雙方或一方因繼承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因繼承所分得債務也屬共同債務。
因此,違法行為產生的債務并不在夫妻共同債務之列。因違法行為而產生的債務也應是個人債務,與夫妻另一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