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賭債 離婚女方要承擔嗎_丈夫欠賭債,妻子是否有必要一起償還?
特邀律師
一、男方借女方娘家的21萬債務是合法有效的,女方娘家可以向男方主張。二、男方不同意離婚,則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由女方向法院起訴。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PS:女方如果能夠證明男方所欠20萬元屬于賭債的話,與女方無關。四、個人認為,應當盡快進入訴訟程序,通過法院對于房屋價值予以分割,對于不足的部分,女方娘家還可以依據借據繼續向男方主張權利。
這里要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男方賭博的過程中因為輸錢而打欠條給一同賭博的人,這種情況下該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對方起訴也得不到法院支持。
另一種是男方賭博輸了很多錢,為了再去賭博而向銀行或其他正規借貸機構借款。這種情況較為復雜,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夫妻雙方簽字或認可的債務或者夫妻一方借款用于日常生活的,可以認定為共同債務,但如果用于賭博則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但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使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債務不被認定為賭債,男方需要還款,該房產如果不是雙方唯一的房產,仍可能被執行,但執行的份額只有男方的一部分。
男方因賭博所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應是合法行為導致的正當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
1、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
2、購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4、夫妻雙方共同從事個體經營,對他人所負的債務;
5、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的債務;
6、夫妻雙方或一方因繼承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因繼承所分得債務也屬共同債務。
因此,違法行為產生的債務并不在夫妻共同債務之列。因違法行為而產生的債務也應是個人債務,與夫妻另一方無關。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要看欠了多少賭債,欠的不多,也不影響家庭生活,為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就償還了,若是死不悔改!欠的賭債影響到家庭生活,妻子可以不替仗夫償還。也是好賭人走到家破人亡不可挽救的終點,奉勸好賭人不要在賭了!今天嬴明天輸,靠賭博過不了日子,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不要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