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準備的材料_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
特邀律師
1、首先帶齊需要的材料,兩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這里要注意一下戶口本必須是 要有戶頓(有兩個章的那頁)及本人頁這兩張。
2、材料準備好了,就可以去民政局了,先填寫好一-張雙方信息的單子 ,接著就可以去宣誓了。
3、宣誓完,會要求男女雙方進行免費的體檢,這是為了優生優育的必要措施。
4、體檢完之后會要求你填個單子,是在體檢結果出來前領證還是出來后領證,這就隨便各位新人。
注: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一、領結婚證需要帶什么材料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二、結婚去哪里登記
1、婚姻登記機關的管轄范圍是:
(1)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3)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4)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2、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一、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辦理結婚證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結婚證辦理需要雙方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居委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