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_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特邀律師
已滿十六周歲人員首次申請身份證需攜帶戶口本及申辦人近期(一年內發)學生證或畢業證原件及帶照片頁的復印件(照片上應有加蓋的公章)或附帶近期一寸照片的派出所證明(照片需加蓋派出所公章,帶照片的人口信息表也可)以及民警證言并簽名蓋章,用于核實身份及存檔。
未滿十六周歲人員首次申領身份證需一名同一戶口的監護人陪同辦理。并準備以下材料:
1、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監護人頁、申辦人頁的復印件;
2、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反正面復印件;
3、申辦人近期(一年內發)學生證或畢業證原件及帶照片頁的復印件(照片上應有加蓋的公章)或附帶近期一寸照片的派出所證明(照片需加蓋派出所公章,帶照片的人口信息表也可)以及民警證言并簽名蓋章,用于核實身份及存檔。
在當地派出所即可辦理。辦理身份證所需的材料:《戶口簿》、原證。首次辦理、丟失身份證只需要戶口簿就可以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一、在長春市辦理“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本人持《居民戶口簿》(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完整。)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個工作日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必須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請您攜帶戶口簿、本人親自到場申領。請著深色有領的衣服,不能化濃妝、佩戴首飾,不能佩戴彩色美瞳,不能染彩發。
兒童辦理身份證需要以下材料:
《常住人口登記表》、《公民身份號碼順序碼登記表》、兒童的身份證件照片、戶口本、監護人的身份證件。未滿16周歲的兒童辦理身份證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帶齊材料才能進行辦理。
需要的材料為:戶口本和本人到場。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擴展資料:
辦理身份證的注意事項:
1、十六周歲以下小孩由監護人帶領持戶口本或身份證到轄區派出所辦理。
2、異地辦理身份證須先辦理居住登記。
3、面部整容須開據整容證明。
4、著裝要注意穿深色衣服、不易佩戴首飾、耳朵眉毛要露出。
材料準備:
1、戶口簿
2、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張(按身份證照片標準),可在身份證辦理所在地進行人像采集。
附加辦理流程:
一、提交相關材料:
1、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進行人像采集;
2、帶本人戶口簿、照片遞交到辦證窗口;
3、窗口民警對辦證手續進行審核;
4、合格:繳納相應工本費用并領取《領證通知單》,不合格:由主辦人負責告知原因。
二、領取居民身份證:
1、按照取證時間持《領證通知單》到辦理證件地點;
2、領取居民身份證。
備注:凡代辦和代取身份證的居民必須持本人身份證。
拓展資料:從受理之日起市區45天、轄市和農村地區60天發給證件。公民首次申領或換領二代證工本費每證20元,遺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的工本費每證40元。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辦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并填寫申請表。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后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后,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