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是不是屬于刑事犯罪_酒駕是刑事犯罪嗎?
特邀律師
醉酒駕駛構成犯罪,但不屬于刑事犯罪,醉酒駕駛機動車的,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但是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酗酒行駛機動車的,酒精濃度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構成危險行駛罪,隸屬刑事犯罪。依照刑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并處罰金。最高判處6個月拘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醉駕和酒駕的有什么區別,79就是酒駕,80就是醉駕,就是多那么一點數字!就把醉駕的人判危險駕駛罪,合情合理合法嗎?大多數人只知道酒駕,何來醉駕,宣傳也不到位!
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1.。。。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按上述規定醉駕機動車構成犯罪。
醉駕肯定是違法,但是處理過重,并且影響后代,盡管有許多不服,還是講幾句,一是應按照梯次處理,過80就醉駕,70多是酒駕,200一500也是醉駕,這講不過去,現在上海等省市己調整,體現出了人性化,二是株連后代,情節輕微的,可以從輕處理,刑法也需講情理,與孩子有關系嗎?,三是大小,輕重一刀切,久而久之,仇視社會,仇視公檢法情緒漫延,多講了,今天我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