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離異父母的贍養_父母離異后的贍養義務?
特邀律師
請問:婚都離了,你以什么‘’名份‘’去履行對‘’前岳父岳母‘’的贍養義務?
依我之見:按中國的一句俗語說‘’名不正丶言不順丶則事不成‘’,夫妻關系存續期內‘’翁婿關系‘’之間依法相互就沒有贍養義務,更何況現在夫妻婚姻關系解除了,連‘’翁婿‘’之名份都沒有了更沒有對‘’前岳父岳母‘’的法律上的贍養義務了。
一,根據我國現行《繼承法》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撫助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這里的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指的是‘’子女‘’,也就是法律規定的婚生子女丶非婚生子女丶擬制血親的養子女,法律規定的‘’父母‘’而最為重要的是指血親父母、養父母。而根據提問者所述案例,在你與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妻之父母因聯姻而形成了翁婿關系,即你將妻之父母稱呼為‘’岳父岳母‘’,而這里的岳父岳母關系會因離婚而終止,因此,法律規定的父母并不包括‘’岳父岳母‘’,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婿或媳婦作為子女沒有對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的贍養的法律義務;
二,同理,翻遍了整個《繼承法》也均無‘’岳父岳母‘’及‘’女婿和媳婦‘’的法定繼承人之名份規定,也就是說假設一旦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去世留下有遺產,從法定繼承的角度,女婿和媳婦是不具有法定繼承人的主體資格,根據法律‘’權利與義務同等‘’之原則,沒有權利自然就沒有義務,結合本案例,即使本案例中的女婿仍然與妻保持正?;橐鲫P系,假使岳父岳母去世留有遺產,除留有遺囑并依遺囑優先原則以外,女婿也沒有繼承岳父岳母遺產的主體資格。
三,話又回到開頭一一根據提問者所述現在夫妻已離婚,‘’翁婿關系‘’已依法不存在了,你去贍養己離婚的前妻父母以什么名份?法律上你沒有任務贍養‘’前岳父岳母‘’的義務,請注意這叫做‘’前‘’岳父岳母,中國有句俗語叫做‘’名不正丶言不順‘’嘛!
當然,你與前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一一你前岳父岳母在你們婚姻存續對你就象親生兒女一樣關懷備至,并且對你的親生兒女從小生下來一直到長大成人,你的前岳父岳母付了他們太多的心血,也減輕了你們的負擔。人,是講良心的,你們婚雖離了,但,從人講良心的角度,你發自內心自愿去關心照顧‘’前岳父岳母‘’從建設社會和諧的人際關系出發是值得點贊和鼓勵的。一一但是,我仍然要說這不是法律上的贍養義務,而是作為講良心講道德的之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不管她有沒有付撫養費和探視,只要孩子是她生的,就有贍養義務。現在你們可以是起訴她付撫養費
父母離異后子女對父母仍然有贍養義務,贍養義務不會因父母離異而消失。
對于父母離婚后的獨自長大以后的孩子于父母的贍養義務問題,答案如下:子女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關系的變化而改變。
首先,對于問題中“獨自長大”的孩子,我是表示疑惑的。這里的“獨自”是單指沒有父母的陪伴還是指父母沒有做到“撫養”的義務。在這里,可能要科普一下。根據《婚姻法》中的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利要求父母付撫養費。”
獨立的孩子值得表揚和贊美,但是別弄丟了自己的權益,你可以過更好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別因為別人怎么對你就怎么對他,那并不明智。如法律所要求的,不管你的父母關系如何,你都要盡到自己的贍養義務,與此同時,如果你的父母養老或生活困難,他們也有權利要求你給予贍養費。
當然你也要考慮到自身的生活狀況,若是你連自己的生活都保障不了,你也可以拒絕提供贍養費。請記住,父母對你有恩的話,請別在他們老后嫌棄且丟棄他們,你也會有老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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