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補結婚證還需要親子鑒定嗎_真實的未婚先育為什么要做親子鑒定?
特邀律師
一、關于親子鑒定:就是法醫物證鑒定的主要組成部分:
如:DNA提取,PCR擴增,后PCR反應等。
二、不需要做親子鑒定的情況:孕婦分娩新生兒后直接就給其母親過目!新生兒腳脖和手脖都掛有母子和母女的信息!一般情況下沒有任何疑義就不會做親子鑒定。
三、以下情況必須做親子鑒定:
1、隨著科技的發展,對外開放,受西方生活方式的影響,加上傳統的家庭觀念的改變,由于自由化和人們對性別關系的開放,人生的生活方式的變化,有隨便一夜情,談戀愛就同居,有的人婚前就以談戀愛為由,和異性發生性關系、還有的人結婚前夕和其它異性發生性關系,還不止和一個異性發生性關系…………。作為男方,擔心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為了搞清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男方提出要做出親子鑒定。個人親子鑒定還包括:
懷疑子女不是親生;懷疑醫院產房或育嬰室調換新生兒;
2、必須要進行司法親子鑒定的:
(1)遺產繼承糾紛要確定是否親生;
(2)強奸犯的認定;
(3)認領被拐賣兒童、失散的家庭成員認親;
(4)未婚先育落戶,超生落戶、無法提供出生證明;
(5)遇難者(空難、海嘯等)身份無法辨認;
(6)撫養權糾紛私生子女等等
親子鑒定是一個嚴肅的話題,有的人主張做,有的人心里有疙瘩,懷疑孩子是否親生,要做!還有的把親子鑒定視為秘密有苦衷說不出口,做親子鑒定不想公開!還有的必須要做:譬如:司法親子鑒定等!馬虎不得!
如果有出生證就不能做親子鑒定,只是未婚生子算違反計劃生育,要罰款,親子鑒定是指沒有出生證,不能證明親子關系才去做的
說到親子鑒定,我個人還是非常贊同的,正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現在21世紀的年輕人都很開放,尤其是性開放,能在結婚之前守身如玉的沒有幾個,就連婚后出軌的一抓一大把!不得不叫世人提防啊,如果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多少年的心血啊!有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孩子,整個家庭幸福就這樣湮滅了!
就拿我身邊的案例來說吧,男方與女方是屬于相親的那種,雙方經過短暫的接觸,家庭不反對,就迅速走進了婚姻的殿堂,日子雖說不是大紅大紫,但也是過得有滋有味,尤其是一年后女方為這個家庭增添了一員男丁,家里面簡直是樂開了花,要知道在農村,重男輕女的思想還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老一輩的長輩,甚是高興,隨著男孩的一天天的成長,不得不說,這個孩子可是村里面的驕傲,是個讀書的好苗子。
可是好景不長,有一次南方不經意間發現了妻子與某網友的聊天記錄,甚是親密,引起了男方的疑心,于是男方就在暗中觀察了許久,競發現這兩人有多次密會!這如同一個驚天霹靂,正打在了男方的透頂,他實在沒法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回家后大發雷霆,最后妻子也招了,說是在跟他結婚之前就認識的那個人,后來因為一點小事就分手了,她因為賭氣就去相親了!男方于是想到孩子,問女方孩子是不是他的,妻子不說話!于是他帶著孩子就去了醫院鑒定,果然!孩子不是他的!現在目前兩人已經離婚,以前熱熱鬧鬧的一家人現在門前總是一片凄凄涼涼的!唉,如果當時做鑒定,也就不會有這么多事了!
末婚先育從中國人道德層面是不能接受的。你還未拜堂成新,就生兒育女,就算你丈夫認可,你公公婆婆怎么想?你丈夫的鄰里親戚怎么看?
從一個人的正常心態來看,沒有人愿意主動撫養別人的后代,那怕親近后代,之間也有隔閡。
所以對于未婚先育,無論夫妻倆有多認可這個孩子,也要做親子鑒定,不僅能讓親朋好友閉嘴,也能讓以后的家庭生活和諧美滿。不然,以后生活中的風言風語,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不可預估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