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一個小孩怎么判刑_一個人殺了自己的孩子算不算犯法?
特邀律師
一個人殺了自己的孩子是違法的。
不管你殺的是誰,都觸犯了刑法。為什么會有人殺自己的孩子,虎毒還不食子呢。
“我不是弱者!我要報復社會!”楊某某在殺害小女孩后,喪心病狂地高呼道。
老穆看完這則新聞后,很是憤怒!
你一個19歲的強壯大學生,對一個2歲的瘦弱女童痛下殺手,還聲稱自己不是弱者,還聲稱要報復社會!
我想,若不是心理嚴重變態,若不是人格嚴重扭曲,能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來嗎?
我們來簡單看一下警方通報,如下:
楊某某,就讀于廣東某大學,剛讀大一,因病休學在家。案發當天,楊某某情緒波動較大,其父楊某發現后與其交流談心。楊某某反映其在校讀書期間,與寢室同學、老師、宿管關系較為緊張,學習生活不愉快。
楊某某父親得知情況后,便給兒子學校打電話了解情況。在其父與學校電話溝通時,楊某某突然情緒失控,從自家廚房里拿了一把菜刀沖出家門,竄至小區平臺處,將正在玩耍的小女孩頭部砍傷,女孩當場殞命……
據媒體報道,女孩母親長期在抗疫一線加班……
如此可敬的母親,女兒卻遭此不幸,她得有多么的傷心呀!
19歲,已經成年,我想,等待他的,一定是法律的嚴懲!
通過這則新聞,老穆希望現在的大學生,一定要具備以下幾種能力或素質:
【1】情緒控制能力
【2】抗壓能力
【3】人際交往能力
【4】品質要好,三觀正確
愿逝者安息!愿逝者家屬節哀!愿天堂沒有邪惡與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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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褲M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虿粷M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因此,“兒童殺死了一個兒童”因為其沒達到刑法制裁的法定年齡,不會受到刑事處分,只會尤其監護人承擔賠償和教育管教責任;但如果其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嚴重,則會由政府收容教養。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人為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負刑事責任。所以,不滿14周歲的人殺人是不構成犯罪的。既然不認定是犯罪,其成年后同樣的也不能被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會被判刑。 同時,在民法上,不滿14周歲的人為限制民事責任能力的人,其民事責任應該由其監護人承擔。所以,被害人家屬可以要求其監護人承擔民事侵權的賠償責任。 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但是還是要判進入勞教所進行管理教育1-3年不等! 也就是說,肯定不會判處死刑,但是民事賠償必須由其監護人承擔,也就是讓其父母承擔經濟賠償,這個具體賠償多少,還是問相關律師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