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可以使用電警棍嗎_電警棍違法嗎?
特邀律師
不算違法!持有防身電警棍子不違法,但用以犯罪另當別論。防身器材,市面上是可以買到的,而國家也沒有明確規定買賣或者持有屬于違法,如果市民購買了用以防身并不算違法,但如果用來犯罪,這樣的防身器材就成為了“犯罪工具”,性質改變了,當然就算違法。 電警棍使用的時候要注意事項:
1、充電前必須放電。 精品防身器材使用的都是鋰電池,放電量大,所以防身器材是不能象手機那樣隨便亂充的。放電的辦法很簡單,就是當電擊的頻率明顯變慢、聲音變得低沉的時候,就說明這個防身器材電力不足了,此時可以多電擊幾次,等到打不出電弧的時候,再用電筒把剩余的電徹底放光。
2、充電過程中絕對不能使用。 充電時一定要把電源開關和保險關上!否則有可能會損壞電擊器。
3、充電時間8-10個小時足夠。 所有電擊器都一樣,不能充太久。電池在出廠前已經做過了處理,所以不用象手機那樣第一次充很久的電。
電 警 棍屬于警 用器 械,未經允許是絕對不可以個人使用或者是私自購買出售,一經發現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措施。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 用標志、制 式 服裝和警 械,由國務院公安 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 賣。 人民警察的警 用標志、制式服裝、警 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 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 用標志、制 式服裝、警 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違法,但使用過后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就犯法了 電棒按使用范圍分為,民用與警用;民用的個人持有肯定是不違法的。持有防身電棍不違法,但用以犯罪另當別論。 在網上購買的高壓電棍和持有防身都不算是違法,但是,這些威力極大的用品如果使用不當,是會帶多少危險的。 民用標準,購買限制和使用規范等方面,國家的相關部門都應該針對這些商品進行更加規范的規定,保證防身用品真正用來‘防身’。
違法的
警用電棒屬于管制器具,具有專用性質,非警務人員不得持有和使用。非法使用,將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會被處以處罰。 使用非法持有的警用電棒擊倒對自己實施傷害的人是否犯法,要分兩個層面分析,非法持有并使用警用電棒,自然違法。但用電棒擊倒對自己實施傷害的人是否犯法,則要看情節而定,一要看擊倒的動作是否發生在施害期間,二要產生的后果。 是的,違法.電警棍的持有,是有要求和限制的,公民個人未經許可,是不可以私自持有電警棍的,而隨后的使用功能也是不可以的.
首先要區分你用于的電警棍是否屬于警械裝備。
一、如果是警械裝備
個人擁有電警棍違法。在我國,電警棍屬于人民警察使用的警械裝備。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個人或者組織,非法使用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如果不屬于警械裝備
電擊器、自衛器等具攻擊性器材,屬于有危險性的國家管制物品,不非法攜帶或使用就不違法。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非法攜帶管制物品并進入公共場所的,應予以沒收并可同時處以拘留、警告及罰款等處罰。
故意傷害他人,若致人輕傷以上,則構成故意傷害罪。若致人輕微傷,則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