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xié)議和借條的區(qū)別_借款協(xié)議和借條有何區(qū)別?
特邀律師
法海一粟認為,借條上寫“借”或“借到”并無本質(zhì)上的差別。這可能與人們關于法律就是“咬文嚼字”的觀點有關。
1、從文義上來看。借,就是暫時使用別人的財物等暫時把財物等給別人使用。借到中的“到”有已經(jīng)拿到的意思。就司法實踐來看,其實,這其中的差別并非本質(zhì)上的差別。尤其是在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案件中。因為,如果無論借條上寫的是“今借”或者“今借到”,原告都要另外提供證據(jù)證明借款實際交付的事實。否則,原告就不能勝訴。
2、網(wǎng)上類似本題目中的觀點較多。而且這類觀點把借條中的這兩種寫法之間的區(qū)別夸大到生與死的地步。其實,這是沒有必要的,不過是制造了人為的緊張氣氛。
3、從嚴謹?shù)慕嵌取?/span>當然,在出具借條時,表述嚴謹還是需要的。既然借條屬于法律憑證,那么,予以嚴謹表達仍然是必要的。不能因為實踐中的做法,就對借與借到不再關注,這種做法屬于矯枉過正,也是有害的。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zhàn)法庭之上。
;首先,民間借貸其實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區(qū)別于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而之所以有人認為民間借貸與借款合同有所區(qū)別,是因為一般而言民間借貸約定相對比較簡單,例如一張借條,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機構的放貸合同都比較詳細和規(guī)范,因而導致認為民間借貸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兩回事。根據(jù)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因沒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因此不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但適用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但當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而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后,債權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時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3年。借款合同亦然。
你好,私人借款,寫借條好還是借款合同好呢?
首先我解釋一點:借條從法律上來說,性質(zhì)就是借款合同,只不過因為大家看多了銀行借款合同,就認為借條和借款合同不同。借條就是簡單的借款合同。
那么如何寫借條呢?
借條是成立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書面憑證,因此,要使借貸關系合法有效,借條必須具備要求。有幾點必須注意:
1、明確的借款人(借款方:債務人)和貸款人(出借方:債權人),雙方姓名一定要準確,不能用小名、別名、曾用名。借款人必須親筆簽名
2、明確的金額,必要時要有大寫。
3、明確的借款期限(可以不寫)。
4、利息約定:以不超過月利率3%為原則。
5、是否需要擔保人。
6、借款日期。
7、借款用途。
8、借款支付方式(可不寫,但當面支付現(xiàn)金的,要求出具收條,銀行或微信轉帳的,要保留支付憑證) 。
總之,借條只有符合要求,在萬一發(fā)生糾紛時,才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謝邀。借款合同與借條有相同的地方,但是兩者又有區(qū)別。
相同點
借款合同與借條都是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依據(jù),既然簽訂借款合同、借條,說明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債務關系和責任雙方都已了解。
不同點
成立的方式不同: 《合同法》里寫了,“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