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惡罪最輕判多久_涉惡罪判刑標準?
特邀律師
目前我國刑法中沒有涉惡罪這一罪名,而與涉惡有關的犯罪罪名是比較多的,不同的犯罪罪名、犯罪情節對判刑都是有影響的。
1、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于組織者領導者,一般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對于各級參加黑社會的人員,可處3-7年的有期徒刑。
2、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對犯罪分子的判處,一般是3-10年的有期徒刑。
3、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公職人員,依據犯罪的情節,可以處5年以下或者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涉惡犯罪要看具體罪名和相關的情節,最輕可能是管制。涉惡并不是一個罪名,是沒有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但是形成了一個惡勢力團伙,涉惡被告人的罪名,也大多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等。
二、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具有其中一種情形的一般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種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傷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尋釁滋事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聚眾斗毆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數罪并罰也可能就是如此刑罰,具體要看犯罪情節決定最終的結果!關注我,獲取更多法律知識。
涉惡罪包括以下幾個罪名:
1、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于組織者領導者,一般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對于各級參加黑社會的人員,可處3到7年的有期徒刑。
2、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對犯罪分子的判處,一般是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3、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公職人員,依照犯罪的情節,可以處5年以下或者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