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一共多少個罪名_刑法中有多少種罪?
特邀律師
我也在背刑法條文,而且我已經背了不少了。這里給你說說我是怎么背的,大家交流交流。《刑法》一共452個條文,總則共101條,分則一共351條。分則分為10章。這樣,首先記住十章分別是哪些(大的范圍,即10大類罪),然后每一章條文逐個背記,不要急于求成,分階段來。比如一周,或者一個月背一章。要指出的是對于那些條文比較多的章節,那你就分節來背,把它們分化,然后逐個擊破。我就是這么背的,效果還可以。這是我自己發明的方法。當然,要記法條,實際運用也是很重要的,不知道你是不是學生,如果是,你可以去找個地方實習實習,積累一些實際工作經驗,可以達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刑法》分則共有10類犯罪.一、危害國家安全罪有12個罪名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有43個罪名,三、破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共有99個罪名,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共有37個罪名,五、侵犯財產罪共有12個罪名,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共有122個罪名,七、危害國防利益罪共有22個罪名,八、貪污賄賂罪有12個罪名,九、瀆職罪有35個罪名,十、軍人違反職責罪有31個罪名.
刑法分則中選擇性罪名太多,不能一一詳述,以下要類舉例說明。 選擇性罪名是相對 于單一罪名而言的,是指包含的犯罪構成具體內容,反映出多種犯罪行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從我國刑法分則看,具體包括三種情形: 一是行為對象的選擇,典型的如《刑法》第240條的拐賣婦女、兒童罪,當犯罪分子既拐賣了婦女,又拐賣了兒童時,則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但司法實踐中往往出現針對其中的一種對象犯罪,則分別構成拐賣婦女罪和拐賣兒童罪。 二是行為方式的選擇,該類罪名包括兩個以上的行為方式。這種情形多出現在嚴厲打擊的對社會安定有嚴重性的幾類犯罪中,如有關假 幣、增 值稅發 票、毒 品等。典型的如《刑法》第347條走私、販 賣、運輸、制造毒 品罪,當犯罪分子實施了其中四種行為中的一種行為或多種行為時,就可以分解拆開使用或整體使用。 三是既有行為對象、又有行為方式的選擇,即罪名中包括兩種以上的行為和兩種以上的對象,選擇的方式就是依據具體案情對上面說到的兩種情形的進行組合式選擇。
重點罪名考察率最高,甚至說有一些是必考的!!!就是如果今年司法考試要考100個罪名,那么至少90個都是從所謂的重點罪名里面出。
第一,刑法分則分為十類罪名: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第二,刑法分則有434個小罪名,詳見刑法分則。
一、修訂刑法施行后,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共確定了414個罪名。
二、2002年3月26日,“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新增6個罪名,同時減少2個舊罪名。
三、2003年8月21日“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新增4個罪名。
四、2007年11月6日“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新增14個罪名,致此,刑法罪名共436個。
五、2009年“兩高”《罪名補充規定(四)》新增9個罪名。
六、2011年5月1號,刑法修正案(八)新增10個罪名,截至目前,刑法分則共有罪名455個。
刑事犯罪的種類: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五、侵犯財產罪;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
八、貪污賄賂罪;
九、瀆職罪;
十、軍人違反職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