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種罪名概念_刑法罪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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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重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必須達到重傷或者死亡)、強奸罪、搶劫罪、放火罪、販賣毒品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和爆炸罪。(《刑法》17條規定)14周歲到16周
“八大重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必須達到重傷或者死亡)、強奸罪、搶劫罪、放火罪、販賣毒品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和爆炸罪。(《刑法》17條規定)
14周歲到16周歲一般情況下免于刑事處罰,但除了以上8大罪。所以你該知道以上罪名之重了吧
我國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采用了形式概念與實質概念相統一的科學的犯罪概念。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边@一條款是我國刑法對犯罪概念的定義,犯罪是指刑法規定應當受到刑罰懲罰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這一概念既闡明了犯罪的社會危害本質,又限定了犯罪的法律界限,科學地揭示了犯罪的內涵與外延,克服了犯罪形式概念和實質概念的片面性,平衡了刑法的保護機能和保障機能,是犯罪的形式概念與實質概念相統一的科學的犯罪概念。
侵犯財產最詐騙罪
根據“兩高” 司法解釋,修訂刑法規定的罪名有413個,加上新增罪名9個,目前我國刑法共有罪名422個。
中國是至今保留死刑的國家,也是世界上規定死刑罪名的絕對數量最多的國家。我國1979年刑法分則中,有7個條文規定了28個死刑罪名,之后的單行刑法即《決定》和《補充規定》中有29個條款規定了40個死刑罪名,共計有36個條文規定了68個死刑罪名。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在42個條文中規定了69個死刑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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