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的認識_怎么理解刑事訴訟法?
特邀律師
刑事訴訟法的變動和實施情況直接反應憲法的落實情況,其中刑訴法的內容直接反映憲法最核心的自由權利,因此刑訴法被稱之為小憲法,而刑訴法的具體落實則直接體現了憲法的落實情況,因此從這個角度刑訴法被稱之為憲法的測震器。
刑事訴訟法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特別是新律師法的出臺,應該進行必要修改了
刑事訴訟法,就是規定公安,檢察院,法院如何辦理殺人,盜竊,搶劫等刑事案件的法,也是保障被告人辯護權利和人權的法。
刑事訴訟法作為法,具有法的性質,如法是統治階級的意志體現、以國家強制力作保障等。它自身特點是為了保障刑事訴訟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規范刑事案件訴訟的程序,它是一個程序法。
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理論,在2012年刑事訴訟法大修之前刑事訴訟,目的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框架下形成的懲罰犯罪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國家利益,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之后則是在任何人沒有義務自證有罪的框架下的懲罰犯罪保障人權。
如何理解刑事訴訟法的工具價值和獨立價值?
本期答主/柳濤(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
首先說刑事訴訟法的工具價值。做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如果把刑法比作丈夫,那么刑訴法體現其工具價值的時候就可以比作妻子。按照傳統的觀念,妻子對于丈夫具有工具價值,一個好妻子是可以相夫教子,幫助丈夫事業成功,幫助孩子茁壯成長。但是妻子自己的獨立價值卻被淹沒在整個家庭之中。這是傳統的女性,也就是傳統的刑訴法的工具價值。所以,在判斷刑訴法是否為工具價值的時候,只要判斷出此時刑訴法是幫助刑法更好的實施,那么就可以列為工具價值。以下以刑訴法的工具價值主要內容舉例:
化繁為簡的概括,可以發現,體現刑訴法工具價值的特點其實很明顯,就是刑訴法為刑法的實施提供各種各樣的手段、規范和保障。
第三、刑事訴訟法具有阻卻或影響實體法實現的功能。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則,如果沒有公訴機關啟動訴訟程序,那么刑事實體法就無可能得到適用;當出現一些法定的情形,要結束適用刑事實體法的程序,就不能適用刑事實體法。可以看到,此時刑事程序法不再是為實體法服務,更多的處于平等地位或者更高的地位,此時更多的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自身的規定來左右結果的走向。
刑訴法的作用可以從其第一條(立法目的)以及第二條(任務)來理解,即刑事訴訟法的作用是: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最大限度地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以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